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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说文解字》“豕”部字看古代的祭祀用猪

2021-04-20龙世行

关键词:祭品说文解字礼记

龙世行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查阅中国古代有关祭祀的文献发现,《说文解字》“豕”部字的编排与我国古代社会的祭祀关系十分紧密。目前学界对“豕”部字的研究相对单一,如:孟冬冬《先秦豕意象的生成及文化意蕴》一文侧重研究豕在典籍中的文化意象;曹东琴《〈说文解字〉“豕”部字研究》从字义角度对“豕”字进行分类疏证;王仲刚、李建国《从豕部汉字谈豕猪对人类生活的影响》则从“豕”部汉字的演化,探讨猎养豕猪对人类生活的影响。古代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家,讲究以农为本,十分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古人格外讲究祭祀礼仪,并安排专门的官员负责管理祭祀等事宜,如《周礼·春官宗伯·肆师》就有规定:“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大宗伯。”[2]291肆师的职责就是掌管王国的祭祀礼仪,可见祭祀在古代的重要性。本文试从《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对“豕”部字的编排和古代社会祭祀用猪的要求两个方面来加以解读,以此管窥古人对世界的朴素认识和由此派生的祭祀文化。

一、《说文解字》“豕”部字的编排

《说文》作为中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系统地分析了汉字字形的源流,当中蕴含了丰富的能够体现古代人民生活状态的词汇,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对依赖小农经济的先民而言,家畜养殖是重要的副业之一,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人们对家畜养殖的认识和经验也不断丰富起来,并形成了一些生物学上的知识,如家畜的选择、外形的鉴定等。通过对《说文》中“豕”部字的分类考察,能够清楚地看到先民对猪的认知程度,结合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发现这些字主要是根据称呼、雌雄、年龄、习性、饲养和样貌六类对它进行编排和解释,这种分类方法能够帮助我们系统性地认识《说文》,以及加深对古代社会养殖业的了解。

(一)称呼类

“豕”,《说文》:“彘也。竭其尾,故谓之豕。象毛足而后有尾,读与豨同。……凡豕之属皆从豕。式视切。”[3]196《段注》:“豕,彘也。彑部,彘,豕也。是二篆为转注。《小雅》传曰:豕,猪也。毛浑言之。许分别言名豕,名彘,名猪之故。”[4]454可见豕是古代对猪的一种泛称。

(二)雌雄类

(三)年龄类

“豯”,《说文》:“生三月豚,腹豯豯貌也。从豕,奚声。胡鸡切。”[3]196《段注》:“腹奚奚貌也,奚奚各本作豯豯,今证。《介部》曰:‘奚,大腹也。以叠韵为训。’《方言》曰: ‘猪其子或谓之豯。’”[4]455可知“豯”即出生三个月的豚。“豵”,《说文》:“生六月豚。从豕,从声。一曰一岁豵,尚丛聚也。子红切。”[3]196《段注》:“一曰一岁豵,曰字今补。《召南》传、《邠》传、《大司马职》先郑注皆云:‘一岁曰豵。’《释兽》曰:‘豕生三豵。’”[4]455可知“豵”即出生六个月的豚且喜欢成群地集聚。“豜”,《说文》:“三岁豕,肩相及者。从豕幵声。《诗经》曰:‘并驱从两豜兮。’古贤切。”[3]196《段注》:“《传》云:‘兽三岁曰肩。’”[4]455故“豜”即三岁的猪,也泛指大猪。

(四)习性类

(五)饲养类

“豢”,《说文》:“以谷圈养豕也。……胡惯切。”[3]197《段注》:“以谷圈养豕也。圈者,养兽之闲。圈养者,圈而养之。圈豢叠韵。《乐记》注曰:‘以谷养犬豕曰豢。’《月令》注曰:‘养牛羊曰刍,犬豕曰豢。’”[4]455“豢”即表示猪被圈起来喂养。

(六)样貌类

通过对《说文解字》中“豕”部字字义的梳理和分类进行辨析后不难发现,“豕”部字鲜明地表现了古人从称呼、雌雄、年龄、习性、饲养和样貌六方面对猪进行了详细的观察与记录,这些汉字极大地体现了猪的性格特征和生活习性,是我国古代人民养殖家畜经验的总结,同时对了解古时的农业文明大有裨益。《说文》“豕”部字中虽没有能够直接体现祭祀相关事宜的字词,但其中和祭祀用猪有关的记载却比较丰富。它的编排和释义之所以这么缜密,不仅和古代小农经济社会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更与祭祀用猪的严格使用等政治制度有直接关系。

二、我国古代的祭祀用猪

中国古代朝代更替,常有战乱发生,但祭祀总排在第一位,被称为“国之大事”,如《左传·成公十三年》曾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5]《礼记·祭统》亦云:“礼有五经,莫重于祭。”[6]631许慎解释“祭”为“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3]8概括来说,祭祀的主要对象是天神、地祇和鬼几类。祭祀神灵或先祖时,为表虔诚必须献上相应的祭品,由此衍生了众多祭品,如献食、玉帛、人祭和血祭等。其中献食作为主要的祭祀,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并且一些祭祀仪式沿用至今。在献食中又以动物最贵重,主要是马、牛、羊、豕、犬、鸡六类。因为这六畜各有所长,所以在祭品的选择过程中各有轻重:在众多祭祀品中,如马因作为坐骑参与战争,不允许随意杀死;牛因数量较少且在农耕劳作中充当劳动力而具有重要作用,故多用于特别重要的祭祀活动;猪因为驯化家养等原因,是比较普通的家畜,故日常的祭祀活动主要使用猪,和其他家畜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祭祀用猪的要求

一是祭品的种类有着明确的组成条件以及严格的使用等级制度。商代往往是马牛羊猪,或者牛羊犬猪和羊犬猪成组的互相搭配。周代的“太牢”用牛、羊和猪三种组成,且只有天子才有资格使用;“少牢”则用羊和猪组成,供诸侯或者大夫用;只有一头猪组成的则称为“特豕”或“特豚”,一般都是低级的贵族或士人阶层之用。在这些祭品中,猪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类,其使用可谓相当普遍。《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6]49唐代也承袭了这种等级制度,对祭品的使用有着明确要求,唐代就曾规定:

“若诸臣之享其亲,庙室、服器之数,视其品。开元十二年著令,一品、二品四庙,三品三庙,五品二庙,嫡士一庙,庶人祭于寝。……三品以上有神主,五品以上有几筵。牲以少牢,羊、豕一,六品以下特豚,不以祖祢贵贱,皆子孙之牲。牲阙,代以野兽。五品以上室异牲,六品以下共牲。”[7]345-346

据此可窥探古代因主体身份不同,在祭祀地点、祭品使用等方面造成的礼仪制度的差异,这种差异亦能帮我们认识古代严格的等级制度。

二是祭品的使用范围有严格要求。《礼记·王制》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6]153如果不是为了祭飨,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杀牛、羊、豕等家畜。《周礼·地官司徒·闾师》也记载:“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2]193凡民众不饲养牲畜的,祭祀不得用牲。当遇到凶荒等年景的时候,祭祀牲牢的规格和平时相比需下降一等为“下牢”, 如《礼记·杂记下》:“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6]555即光景不好的年份,祭祀的时候天子、诸侯用“少牢”,大夫用“特豕”,士人用“特豚”。这种形式的祭祀就是“下牢”。《礼记·曲礼下》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6]41即遇有水旱收成不好的年份,国君不杀生祭祀。同时还会专门祭祀灾害之神,《周礼·地官司徒·族师》“春秋祭酺”[2]177。宋嘉定八年(1215年)因蝗虫入境当地官员就有祭告酺神,祭祀时“先祭一日致斋,祭日设神坐内向,用尊及笾一、豆一,实以酒酺,设于神坐左。”[8]祭祀时还辅以祝文以求灾害早日消轸。此外祭祀用猪还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当中,如民众不饲养牲畜的,祭祀还不得用牲口,如上文《周礼·地官司徒·闾师》的记载,就是通过降低祭祀等级、丧葬服饰标准等办法,来惩罚不尽物力的饲养者、不尽地力的耕种者,借此我们可认识当时的国家治理办法。

(二)祭祀用猪的选择

一是要求祭品身体健康、颜色纯正,以未受玷污表示洁净之义。《周礼·天官冢宰·内饔》载:“豕盲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蝼。”[2]58意思是猪如果睫毛相交,则它的肉中就生有囊虫,这样是切不可用于祭祀的。挑选祭品时检查的内容包括:“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小大,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6]201历代都有专门的“省牲之制”,唐代祭祀环节就有专门“省牲器”这一环节,目的就是检查祭祀用牲是否符合礼制要求。对祭品的苛求古已有之,另外,还因为不同朝代崇尚不同的颜色,所以在治丧、军事、祭祀和牺牲挑选等方面都会选择与国家崇尚之色相对应的颜色。如《礼记·檀弓上》:“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牲用骍。”[6]59元代因为崇尚黄色,所有和祭祀有关的物品都以黄色为贵。如:“礼神之玉以黄琮,牲以黄犊,币用黄缯。”[9]1784清代“其太牢、少牢色尚黑”[10]。对祭品颜色的要求除了纯色外,有的朝代还会根据五行方位来确定每次祭品的颜色要求。《隋书·礼仪一》就记载:“其牲方色难备者,听以纯色代。”[11]可知隋代祭祀时就根据祭祀内容的五行来确定祭品的颜色,保证方位和颜色的一一对应,如若不能才会选择用纯色的祭品代替。由此可见古人祭祀时候对祭品挑选的严格程度,祭品必须健康完整,以此显示对神灵的尊敬。但举行山川、四方和百物等小祭祀可用杂色的牲进行祭祀。

二是对雌雄的要求,古人祭祀往往选择用雄性牲口。《礼记·月令》:“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6]176郑玄认为不用牝牲的原因是影响动物繁殖,即春天祭祀,母兽都在孕育幼崽,只能用公兽不能用母兽。这体现了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对生命保持尊重,既利用自然又保护自然,爱惜物命,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此原因一也。但在不是孕育的季节古人也不喜欢用牝牲,大约是雄性比雌性洁净且味美的缘故,如《吕氏春秋·孟春》:“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无用牝。”[12]5高诱认为:“无用牝,尚蠲洁也。”[12]5此原因二也。牲龄贵幼,亦为求洁净。《宋书·礼志四》也有类似的记载:“典宗庙社稷祠祀荐五牲,牛羊豕鸡并用雄。”[13]可见在相对动乱的年代依然延续了最初制定的关于祭祀牺牲用雄性的礼仪制度。

(三)祭祀用猪的过程

二是祭祀结束后祭品的处理多选择烧毁或掩埋。《礼记·曲礼上》有载:“临祭不惰。……牲死则埋之。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6]29焚烧祭品的原因是为了防止有人使用废弃的祭祀物品而亵渎鬼神或祖先,因此必须将它们焚毁或掩埋。“虞舜时代与周代尚用气通神,殷代则尚用声。这种通神的方式是将人的感官投射于祭祀对象上,在后世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发扬。”[14]唐代也采用相同的处理办法“凡祭天神,皆焚柴。地祇,皆瘗埋。祭山,皆庋悬。祭川。皆沉浮。皆以祭祀讫乃焚埋之。”[15]可见关于祭物焚烧或者掩埋等处理办法历代一以继之,具体做法就是把玉帛、牺牲置放在柴火堆上焚烧。古人认为燃烧产生的烟雾具有象征意义,焚烧祭品产生的烟火可上达于天,使神灵嗅到气味而享用它们,烟雾也就成了肉眼可见的能够联系天与地、人与神的桥梁。

三是选择分发或赏赐祭品。祭祀用的祭品行礼结束后要分而食之,称为“馂”,也叫“赐胙”。《礼记·祭统》:“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6]637分赠给参加祭祀的宾客或颁赐给同姓诸侯,取食鬼神之余的意思,表示接受神灵赐予的福祉和体现国王的仁政。《礼记·祭统》:“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6]643分配俎肉就是体现祭祀对大家都有好处,从而体现公平和一种上下的恩施关系。这样的政策历代都延续了下来,明代也继续沿袭了赏赐祭品的习俗,嘉靖九年(1530年):“令建历代帝王庙于都城西,岁以仲春秋致祭。……八月壬辰亲祭。帝由中门入,迎神、受福胙、送神各两拜。嗣后岁谴大臣一员行礼,四员分献”[16],以此显示皇帝的恩宠。

三、结语

《说文解字》对“豕”部字的编排,体现了古代人民对猪及其所含祭祀文化的深入了解,突出体现了祭祀作为国家大事的崇高地位,更反映了先民对世界的认识和尊崇神灵先祖的伦理观。

首先,在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背景下,猪的作用和地位远不及牛,但它作为最先被驯化的家畜之一,在生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主要的肉类来源之一,用来祭祀或补贴生计,所以也是财富的象征。其次,以猪充当祭品用于祭祀活动,彰显了古代先民对于祭祀的重视,它具有一定的仪式和程序,不仅要用酒肉等祭品供奉神灵和先祖,更要以恭敬的动作进行膜拜,如《论语·八佾》“祭如在,祭神如神在”[17]就形容了祭祀时应该做到的虔诚状态。最后,对猪作为祭品的严格要求,还体现了古代的礼仪制度和古人对社会的认识。如对猪颜色的要求各个时代不一:战国时期齐人邹衍把“阴阳五行说”演变为“五德始终论”,五行与五色、五方、五帝等对应,与不同王朝的兴衰更替相联系,提出了“五德始终,天道循环”的理论,对后代影响较大,这样的观点也构成了古人后来的历史循环论;此外对猪的烹制、装盛祭器的准备等都讲究以原始为尊,效法于古人,因为古人认为至高的礼仪和人们的常情是不相接近的。总而言之,这些祭祀礼仪无不蕴含了古人对自然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长幼、亲疏和尊卑等伦理制度,它们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根本特征之一,历代沿袭不辍,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古代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它们还参与到政治运转中,与宗法制紧密相连,是古代国家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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