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降费政策效果及潜在问题研究*
2021-04-20赵海珠许东黎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赵海珠 许东黎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广州 510320)
一、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政策费率处于显著过高水平,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宋晓梧,2017;豆书龙等,2017)。《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9》的数据显示,“成本过高”是企业内部社保管理的第一难题,51.2%的企业人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达到30%以上。过高的缴费成本不仅影响职工的工资和就业状况(葛结根,2018;张梦婷,2018),也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如于新亮等(2019)认为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呈现出倒U型关系,魏天保等(2019)则认为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与企业的市场退出风险率呈现U型关系,社保缴费负担过高显然会降低企业的生产率,乃至增加企业的生存风险。另外,缴费率过高也造成在实践中企业存在明显的逃费现象(汪润泉等,2017;杨翠迎等,2018;郑秉文,2018;苏剑,2019)。
自2015年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国已经多次下调社会保险政策费率,调整除医疗保险之外的企业社会保险法定费率(见表1)。其中,失业保险费率最先调整。目前阶段性费率调整至企业和个人总费率为1%;工伤保险费率由0.5%~2%三个档次调整为0.2%~1.9%八个档次,且在基金结余丰富地区可继续阶段性下调;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5%;养老保险政策费率下调幅度最大,由20%下调至16%。2019年企业的法定缴费率水平约降至24%。
然而,企业对于降费政策的获得感如何则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国外研究表明,当社会保障税负被削减时,削减的额度更有可能用于提高雇员工资,使其工资水平较大幅度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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