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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引证主体的专利引文实证比较研究
——以5G 通信技术领域为例

2021-04-19武庆圆赵思迪

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21年3期

武庆圆,赵思迪

(1.广东金融学院互联网金融与信息工程学院,广州 510521;2.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长春 130012)

1 引言

专利作为信息时代技术、科学、知识的重要载体之一具有丰富的内涵,就专利自身而言,其引文属性就具有多层次、多维度的特点,如引证主体可分为专利申请人(后文简称:申请人)和专利审查员(后文简称:审查员)。为此,对应的引文数据集可以归为:专利申请人引文群体和专利审查员引文群体。而引文文献类型可分为:专利、论文和技术说明书等[1]。挖掘专利引文数据获得有价值信息已被广泛用于了解技术演化路径、新兴技术热点、发现潜在合作对象等。但以往分析方法少有进行引证主体的区分对比,这可能会丢失潜在有价值信息。为此,本文试图分析比对不同引证主体的专利数据集,发现异同,可帮助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审查员的审查偏好,为发现潜在技术机会、合作伙伴、竞争对手等提供参考。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在专利文件中列出的与本专利申请相关的其他文献,按照引证主体可分为申请人引文与审查员引文[2]。申请人引文是专利申请人用来阐述技术背景、说明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或现实中期待解决的问题、指出对已有研究成果思想的借鉴,借以突出自身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员引文是指专利审查员的对比文件,是审查员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引用的用于判断专利申请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主要出现在审查意见中,揭示技术相关和同质态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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