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摩托车单车认证管理要求
2021-04-19赵晓东丁建立
小型内燃机与车辆技术 2021年1期
关键词:检测
赵晓东 丁建立 王 昊
(1-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天津 300072 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2017 年1 月3 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17 年第1号公告即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汽车及摩托车产品质量监管,为相关各方提供便捷、有效、科学的认证检测服务,对“关于调整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处理程序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38 号公告)中有关特殊用途进口汽车、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的检测处理程序的规定实施调整,将其作为单车CCC 认证[1]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强制性汽车、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明确相关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各相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再受理汽车、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特殊检测处理程序申请[2-3]。
截止到目前,单车认证工作顺利进行中,现将认证管理流程和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1 单车认证适用范围
单车认证仅适用于因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的进口摩托车产品。
2 认证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进口并代替制造商承担相应产品法律责任的资质。认证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关要求:进口商的营业执照、承担三包及召回的承诺函、认证申请书、摩托车单车认证车辆结构及技术参数及车辆最终用户信息。申请人在www.cqc.com.cn 系统中提交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及技术参数中的生产厂名称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52 号“进口机动车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2004 年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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