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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丑时阴阳变化对临床的指导意义*

2021-04-17马坤庞晓晨张涛于磊卢艳

中医学报 2021年12期

马坤,庞晓晨,张涛,于磊,卢艳

1.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天津 300451; 2.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 300193

基于中西方文化的不同,中西方对于时间最初的认识亦存在差异[1]。西方哲人侧重于从本质来认识时间,从哲学鼻祖泰勒斯开始,到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柏拉图都坚持循环时间观,认为时间是天球的运动[2-3]。东方先哲注重从观察阴阳转化的角度认识时间[4-5],这一点从《素问·四气调神大论》可以看出:“春三月,此谓发陈。天地俱生,万物以荣……夏三月,此谓蕃秀。天地气交,万物华实……秋三月,此谓容平。天气以急,地气以明……冬三月,此谓闭藏。水冰地坼,无扰乎阳”[6]。《灵枢·营卫生会》曰:“故曰日中而阳陇,为重阳,夜半而阴陇为重阴,故太阴主内,太阳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为昼夜。夜半为阴陇,夜半后而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7]。先贤将一天分为十二时辰,而丑时便是两个十二时辰的连接点,具有结束与开启的双重职能,在中医辨证论治体系内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和地位[8]。

1 从肇始源流阐释“丑时”的意义

华夏大地在夏、商、周时期就已经发现一年有十二个朔望月。从出土的甲骨文看,殷时已有记日和完整的干支表[9]。清代顾炎武《日知录·古元一日分十二时》曰:“古无一日分十二时之说……自汉以下,立法渐密,于是一日分为十二时,概不知始于何人,而至今遵用不废”[10]。清代赵翼在《陔馀丛考·一日十二时始于汉》中说:“古时本无一日十二时之分……以其一日分十二时,而以干支为纪,盖太初历改正朔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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