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义治疗骨结核性窦道经验
2021-04-17芮敏劼陈其义杨增敏佟兴业嵇辉
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 2021年1期
芮敏劼 陈其义 杨增敏 佟兴业 嵇辉
骨结核性窦道是由于骨结核控制不佳,病情反复,疾病后期机体抵抗力降低,局部化脓破溃,溃后脓水或豆腐渣样物侵袭肌表而形成的窦道[1]。骨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发于骨与关节的慢性疾病,表现为关节滑膜、软骨及骨组织的破坏,根据破坏部位不同,具体临床表现也并不相同,当形成结核性窦道时,关节或骨组织多已形成严重损伤。
本院对骨结核性窦道的治疗有着独特的临床体会,根据“久病从瘀”理论,陈其义主任提出治疗骨结核性窦道应从瘀论治,运用中医药辨证施治,并结合西医治疗方法,临床上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
1 病因病机:久病正虚为本,“痨虫”邪犯为标
我国传统医学对于骨结核认识颇多,历代医书称其为“骨疽”“附骨流疾”等,又根据其发病部位的不同,而分别称其为传尸、转注、流痰病、龟背痰等[2]。对痨病的首次记载见于《内经》。《普济本事方》中明确提出痨病的病因为“肺虫”。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论骨疽》中提到:“初肿,后乃破,破而还合,边旁更生,如是六七度,中有脓血,至日西发痛,如有针刺……乃至合身成脓……”。随着临床资料的不断累积,至明清时代已提出比较正确的诊断名称,用“附骨痰”“附骨疽”相互区分,认识到本病多发生在背部、膝部等,且病程反复,提出此病病因为“先天不足”“先后天不足”“三阴亏损”“劳累过度”“闪挫折伤”等,首次把外伤作为发病因素考虑。认识到本病的病理机制为“痰”, 《余听鸿外科医案》曰:“流痰者方书皆谓流注,……人之津液,灌溉肌肉,经络,筋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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