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制”并轨后我国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状况
2021-04-17姜文魁
就业与保障 2021年1期
文/姜文魁
2008年2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率先试点改革,而我国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必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焦点[1]。2015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办法确定了我国高校教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金计发实行“老人”“中人”“新人”不同阶段的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分阶段分人群逐步完成“并轨”。
一、并轨后我国高校教师社会保障面临的问题及成因
(一)社会保障资金整体投入不足
资金投入不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2019》统计,2014年至2018年,我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额由14500亿提高到27000亿,4年间支出总量提高了12500亿。虽然资金总量增幅较大,但提升比例仅为10%,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约为30%~50%。由此可知,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远远不足。
在社会保障资金整体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由于经费的来源相对单一,每年列入高校的财政预算,特别是离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占用了高校大量经费,使高校用于自身发展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
(二)职业年金问题
1.职业年金覆盖率较低。根据社会保险机构的年度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数量仅有8.74万户,且多是行业垄断的大中型企业,仅占当年全部注册法人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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