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湖区转产上岸承载力分析
2021-04-16陈昌仁史安娜刘永进夏文灏
水利经济 2021年2期
陈昌仁,史安娜,张 敏,刘永进,夏文灏,汪 露
(1.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 淮安 211600; 2.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现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如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三部委颁布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等。洪泽湖地区地处江淮生态经济核心区域,同时在渔业、供水、航运、防汛等方面对南水北调工程以及苏北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影响较大,但是长期以来的粗放式发展已对其生态资源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1],因此,制定有效的洪泽湖湖区渔民转产上岸政策,推进湖区渔民转变生产方式、恢复生态环境是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 文献综述
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最早始于18世纪Malthus[2]提出的人口理论,该理论认为人口增长受有限资源的影响。1972年《增长的极限》首次提出基于人与粮食、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关系模型。Regier等[3]从生态的可持续性、多样性、承载力角度系统研究,为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Schneider等[4]认为环境承载力是环境在自然变化、人口增长的情况下不造成严重退化的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承载力是利用其资源条件可以供养人口的生活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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