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服刑人员再就业职业倾向研究
——以定西市监狱为例
2021-04-15杨梅
就业与保障 2021年3期
文/杨梅
职业倾向作为一种特殊的心理特点,由职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反映。个人表现出来的职业倾向具有明显特征:一方面,现代社会职业划分越来越细,使得现代社会的工作分配更加明确,对人们的社会活动也有了更规范的要求,不同职业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也更加凸显,因此对个体的吸引力和要求也就迥然不同;另一方面,个体自身的生理、心理、教育、社会经济地位和环境背景均不相同,所以选择的职业类型、所倾向从事的活动类型也就十分不同[1]。服刑人员是一种特殊的群体,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因刑事犯罪判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人员,并在判刑后投入到看守所或者在监狱、劳动改造场所进行劳动改造的人员[2]。以往对服刑人员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社会支持、应对方式等方向,对服刑人员的职业倾向基本没有研究。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倡导人本主义的社会中,服刑人员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服刑人员刑满之后社会应该给他们提供一个工作平台。全国监狱系统应该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改造服刑人员的新方法,考虑到男性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需要,逐渐强化职业教育力度,鼓励服刑人员参加自学、函授教育。本研究通过对男性服刑人员职业倾向的调查,探讨他们的职业倾向,在此基础上开展个性化的教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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