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程序性规范的 历史嬗变及发展面向
2021-04-14陈若琪
决策与信息 2021年4期
陈若琪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囿于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法制传统影响,党内程序性规范的功能与作用还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历史地看,党内程序性规范历经了萌芽期、探索期及发展期,具有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的发展趋势。根据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总要求,党内程序性规范的发展应当以“程序严密”为目标,以“便利管用”为原则,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内在机理,架构起与实体性规范体系配套的程序性规范体系,从而提高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
[关键词] 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度;党内程序性规范;程序严密;规范权力运行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1)04-0049-12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为了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以下简称《“一五”规划》)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总目标,为我们党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程序严密”明确成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总目标之一。法治是依规治党之制度性表现[1],结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目标要求,依托党内法规的“法”规范属性,党内法规可参照国家法律,根据规定内容的不同、价值取向的差异、功能价值的互补,区分为党内实体性规范和党内程序性规范。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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