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协调会”对 上市公司创新的影响
——来自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2021-04-14陈胜蓝
南开经济研究 2021年1期
李 璟 陈胜蓝
一、引 言
2018 年11 月1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旨在推动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促使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以下简称“经济协调会”)作为一项跨越二十多年的“区域一体化”措施,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2010 年后,“经济协调会”通过推进合作论坛、合作专题、企业服务联盟等方式促进了长三角区域内的企业、科研院校和政府在产学研等多方面的协调发 展①例如,2013 年召开的第13 次市长联席会议设立了创新驱动合作论坛,邀请了各成员城市知名企业家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代表参会。2017 年第17 次市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经济协调会”企业服务联盟。2018 年9 月21 日成立“经济协调会”产业特色小镇发展联盟,实行“政府搭台,高校参与,企业唱戏”。。目前对长三角及“经济协调会”的考察主要从政府间合作方式、协调发展策略、宏观影响等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徐现祥和李郇,2005;吴福象和刘志彪,2008)①这些研究主要侧重于规范性分析或分析式研究,从微观经济主体层面展开的实证研究十分缺乏。例如,黄新飞等(2014)利用长三角15 个城市的数据,测算了市场分割程度,估计了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之间的边界效应。孟庆国和罗杭(2017)基于“经济协调会”之间的合作,用社会网络模型演绎城市群中各城市政府决策者之间的交互关系,为促进城市群政府合作和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提供了决策依据和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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