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论文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使用的一般规则
2021-04-12
噪声与振动控制 2021年1期
关键词:符号
(参照GB3101-1993)
1 关于量符号和数字印刷方面的规定
1.1 量的符号通常是单个拉丁或希腊字母,有时带有下标或其他的说明性标记。无论正文的其他字体如何,量的符号都必须用斜体印刷,符号后不附加圆点(正常语法句子结尾标点符号除外)。
1.2 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都应该用正体印刷,也不得加圆点(正常语法句子结尾的标点符号除外)。如果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则其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如磁通量Wb。
1.3 数的印刷一般应当正体印刷。为使多位数字便于阅读,可将数字分成组,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分成一组,组间留1/4空隙,但不得用逗号、圆点或其他方式。数的相乘记号是“×”或居中圆点·,不要用*号。
1.4 量的表示方法:表示量值时,单位符号应当置于数值之后,数值与单位符号间留一空隙。如5 m;10 kg。5 与m之间要留1/4格,同样,10与kg之间也要留1/4空格。
2 关于正斜体使用原则
2.1 正体:
(1)增量符号△
(2)变分符号δ
(3)全微分符号d
(4)求和符号Σ
(5)自然对数底e或exp
(6)园周率π
(7)函数符号sin、cos、lim 等
(8)转置符号的上角T,H
(9)虚数符号i,j
用于如下场合:
(1)所有计量单位、词头和量纲符号
(2)数学式中要求正体的字母:
①有固定定义的函数
②其值不变的数学常数符号
③某些特殊算子符号
④运算符号
⑤有特定意义的缩写字
⑥特殊函数符号
⑦特殊的集合符号,要使用空心正体或黑正体
(3)量符号中除表示量和变动性数字及坐标轴的下标字母
(4)化学元素、粒子和射线符号
(5)仪器、元件、样品、机具等的型号或代号
(6)不表示量符号的外文缩写字
(7)生物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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