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乡镇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相关思考
2021-04-12罗静张瑛
西藏科技 2021年5期
罗静 张瑛
(1.新疆艺术研究所;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馆,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新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多年的保护,取得了很好的保护效果,新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得以完整的保存,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新疆地区许多乡镇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以乡镇为地域形成了特有的文化类型,是我国历史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的保护与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工作,乡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是乡镇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劳作中形成的特有文化,许多优秀的文化在当代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需要加强保护与开发。
1 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概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中的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行为、表演、知识和技能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物品、工具、工艺品和文化遗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表演意识、民俗仪式、传统节日活动、社会实践和传统手工艺等[1]。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传统艺术、传统技能等。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民族色彩,是我国不同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劳作中自然形成的、符合民族生活规律、符合民族审美特点的艺术表演、手工技能、文化遗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我国优秀历史文化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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