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协调到协同:跨区域环境治理中的监管体制改革与路径
——基于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视角
2021-04-09唐学军陈晓霞
中国环境管理 2021年2期
关键词:区域
唐学军,陈晓霞
(1.四川文理学院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四川达州 635000;2.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四川达州 635000)
引言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标准,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同年,川渝两省市政府颁布实施《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随后川渝两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签署《共同推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在水污染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环境执法与应急领域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2020 年4 月,川渝两地生态环境局签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确定将联合开展生态环境犯罪跨区打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2020 年9 月,签订了《深化川渝两地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等。2020 年6 月,万达开(四川省达州市,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三地明确提出,借助“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这一国家战略,依托“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创建,积极构建生态安全“共建共保”体系,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走廊。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生态系统复杂,高山丘陵、大河流域遍布其内,同时,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结构性障碍。因此,积极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跨区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既有利于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典范,也能满足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内居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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