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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表达深层聚焦

2021-04-08中国儿童中心课题组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21年1期
关键词:多元化

中国儿童中心课题组

摘  要:近年来,儿童舆情事件频发,尤其一些负面事件引发了大量的舆论关注, 但目前关于我国儿童舆情的研究还是非常少的。研究以2019年1月-12月全网涉及儿童的舆情大数据为基础,通过分析超过1270万条舆情信息,全面回顾和系统梳理了2019年儿童舆情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特点。研究发现,儿童舆情多元化特征明显,但从深层次上看,儿童舆情大都聚焦于儿童权益受到侵害;不同平台交织传播,微博占据信息来源垄断地位;7月与11月呈现信息高峰值;关系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事件最吸引人们的关注,潜在危机不容忽视。研究还从思维意识、舆情监测、责任主体、响应机制、舆论引导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儿童舆情;多元化;受侵害

儿童舆情是整个社会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儿童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对,已成为新形势下维护儿童权益的重要职责所在。2019年,中国儿童中心启动了“中国儿童舆情报告”研究课题。开展儿童舆情研究,可以及时掌握儿童舆情动态,探索儿童舆情产生和变化的规律,获得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实施效果的信息反馈,为政府更好地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本研究以2019年度儿童舆情事件大数据为基础,对儿童舆情事件的特征与传播规律进行了深入研究,全面梳理了2019年中国儿童舆情状况,盘点了年度重点事件和观点,分领域、分专题、分地区、全方位、多维度解析儿童舆情概况和舆情发生、发展特点,对未来儿童舆情发生趋势进行展望,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研究设计

(一)概念界定

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企业、个人及其他各类组织及其政治、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态度,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表现的总和。[1]一般来说,舆情的主体是参与舆情讨论的个人,舆情的客体是舆情关注的事件、现象和问题,舆情的本体是舆情中主体表达的观点、意见和看法。[2]

本研究中的儿童舆情,是对舆情的客体进行限定,说明舆情关注的是涉及儿童或和儿童相关的事件、现象和问题,而不是指参与舆情讨论的人群是儿童,不是对舆情的主体进行限定。

报告中儿童的界定,参考《儿童权利公约》中对儿童的定义,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发展涉及诸多方面,儿童舆情涉及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为了分析和总结儿童舆情呈现的规律,考虑到和国家儿童相关政策口径保持一致,报告参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将儿童舆情细划分为“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五个领域。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依托TRS网察搜索系统,采集来自新闻网站、平面媒体电子报、手机客户端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等社交媒体在内的众多网络信息载体的数据。检索时间范围为2019.1.1-2019.12.31。

(三)评价体系构建

本研究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結合儿童舆情的特点,通过对报道热度、关注热度、发帖热度、时间热度等指标的操作化与赋权,构建了我国儿童舆情事件的社会热度评价体系(见表1)。

二、基于大数据的2019年我国儿童舆情总体状况

基于全网采集的儿童舆情大数据,利用舆情事件热度评价体系,下面将从年度事件排行榜、领域分布、媒体来源分布、月度分布、人物类高频词、机构类高频词、地域类高频词、年度观点回顾、年度政策回顾等方面分析2019年度我国儿童舆情状况,进而系统了解和把握儿童舆情的全貌和基本特征。

(一)2019年度事件排行榜

回顾2019全年的儿童舆情事件,按照热度进行排序,得到儿童舆情热点事件排行榜。表2即是计算得到的2019年全领域的儿童舆情热点事件排行榜。

总体上看,儿童舆情多元化特征明显。前20大热点事件中,儿童发展相关的五个领域均有涉及。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儿童舆情在深层次上大都聚焦于儿童权益受到侵害。这些舆情事件的背后,集中反映的是民众对于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焦虑、担心、甚至是愤怒。20大事件中有近半数都是涉及猥亵、虐待、欺凌、性侵、拐卖、杀害、意外伤亡等儿童受侵害事件,在剩下的事件中,如流感暴发、疫苗过期、食品安全、儿童药品等事件,也都跟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就连看起来侵害儿童权益关系不大的“腾讯游戏儿童锁”“中小学教师减负”等事件,也一样会对儿童的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当然也不能否认,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在传播过程中,那些具有负面情绪或负面影响的事件具有一些天然优势,更容易引发网民关注。

(二)领域分布

2019年全网采集的儿童舆情信息量超过1270万条。如图1(见下页)所示,按照儿童舆情五个领域进行划分,事件呈现最多的是“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舆情信息数量为 5106698条,占比为40.20%;第二位是“儿童与福利”领域,舆情信息数量为 4728955条,占比为37.23%;第三位是“儿童与教育”领域,舆情信息数量为2178653条,占比为17.15%;“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位列第四,舆情信息数量为413576条,占比为3.26%;“儿童与健康”领域事件数量最少,舆情信息数量为274000条,占比2.16%。

(三)媒体来源分布

如图2显示,根据全年儿童舆情信息在各媒体平台的分布,我们可以看到,微博稳居信息来源第一位,占比97.90%,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第二位是微信,占比 0.95%;新闻列第三位,占比0.58%。由此可见,微博作为最主要的“民间舆论场”,汇聚了大量儿童舆情信息,是获取和了解儿童舆情的重要窗口。

根据儿童舆情信息在各媒体平台的分布,本研究将新闻网站、平面媒体、电子报、手机客户端数据合并为“新闻媒体场域”,将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博客数据合并为“社交媒体场域”(由于微博数据体量过大,故在统计中单独列出),比较儿童舆情各领域事件在两类主要传播场域的传播和发酵数量。

图3显示,在各领域儿童舆情事件场域分布中,“儿童与法律保护” 领域事件占比最高,“儿童与教育”领域事件占比最低。

在微博场域中,占比最高的是“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和“儿童与福利” 领域的事件,其次为“儿童与教育”领域事件,“儿童与社会环境”和“儿童与健康”领域事件较少。

在新闻媒体场域中,儿童舆情信息最多的领域集中于“儿童与法律保护”,超过40%,其次为“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教育”和 “儿童与健康“领域。

在社交媒体场域(除微博)中,儿童舆情信息最多的领域集中于“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超过50%,其次为“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福利”和“儿童与健康”领域。

(四)月度分布

图4显示,总体上看,全年月度儿童舆情数量分布有波动,上半年度数量分布较平稳,下半年度数量分布波动较大。舆情事件数量呈现两个高峰值,分别为7月和11月,舆情事件数量均超140万条。9月、10月舆情事件处于相对低位运行的状态,低于80万条。7月是全年儿童舆情的爆发期,各类媒体报道的数量较其他月份呈现峰值,舆情热度仅次于11月。11月的数据呈现2019年的第二个峰值,舆情热度达到全年最高点。

分领域来看,儿童舆情在不同领域呈现不一样的月度分布特征。图5 显示,“儿童与健康”领域总体的月度舆情运行较为平稳,有小幅波动,舆情事件月度最高点出现在2月,舆情事件的最低位则集中于秋季。

“儿童与教育”领域舆情事件数量月度分布趋势整体较为平稳,波动不大,最高位出现在12月,舆情事件数量月度最低点主要集中在3月和10月。

“儿童与福利”领域舆情信息月度分布波动相对比较大,1月、2月、12月舆情信息较多,舆情事件月度最低点在10月。

“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舆情信息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与年末,年度舆情最高点在12月;其次,前四个月舆情信息较多,是该领域舆情信息的高发期。

“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舆情信息月度分布波动最大,呈不断起伏状态, 且前6个月起伏波动较小,后6个月起伏波动较大。和全领域儿童舆情的月度分布特征类似,7月和11月舆情信息数量最高。

(五)人物类高频词

图6显示,2019年度儿童舆情人物类高频词中,主体较为多元。第一类主要是与儿童各领域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如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委社会事务室副主任刘新华等。第二类主要是热点舆情事件中涉及的相关人物,如儿童受侵害类事件中的当事人新城原董事长王振华等。第三类是儿童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如法学专家苑宁宁、律师陈天鹏、眼科专家瞿佳、王宁利、现代教育家陈鹤琴等。第四类是报道儿童相关事件的媒体人,如《法制日报》记者赵红旗等。

(六)机构类高频词

图7显示,2019年度儿童舆情机构类高频词中,以与儿童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主。教育部为各机构类高频词之首,涉及教育的还有“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等。其他高频機构还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妇联、民政部、卫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各级各类政府部门。

(七)地域类高频词

图8显示,2019年度儿童舆情地域类高频词,以我国一二线城市、人口大省和东南沿海教育和经济资源较为发达的地区为主。儿童舆情事件地域分布活跃性排名前五的省市分别是北京市、山东省、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这些地区作为儿童舆情各领域相关事件、案例、政策、观点发生地,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人口基数大、社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原因造成涉及儿童的舆情事件经常发生,另一方面与该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媒体信息渠道通畅也有很大关系。

(八)年度观点回顾

表3显示,2019年度观点在儿童舆情的五个领域都有涉及,用眼健康、心理健康、弱势儿童权益保护、暴力侵害等话题为关注焦点。从时间上看,这些观点发出的时间主要集中在3月,正处于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各代表委员针对提案诉求积极表达观点。观点的发声渠道主要通过新闻媒体,保证真实和权威性,利于发挥舆论引导功能。

(九)年度政策回顾

表4(见下页)显示,2019年度政策法规排行榜,热点依然覆盖到儿童舆情的五个领域,但整体来看,以健康、教育领域为最多。其中,近视、心理健康、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主题是关注焦点。这些政策法规的发布时间主要集中在2月,其余月份发布数量均衡。微博在政策法规发布后作为主要的信息传播途径,促使舆情升温。

三、2019年我国儿童舆情分领域状况

(一)儿童与健康:聚焦政策防控,民众理性关注

2019年“儿童与健康”领域舆情事件主要聚焦突发事件、儿童视力与心理健康问题。此外,还涉及儿童食品和用品安全、儿童医药保障体系完善、儿童营养健康、儿童伤害的预防和控制、口腔卫生以及睡眠质量等话题。

从舆情呈现特征来看,该领域整体舆情烈度较低,但也存在舆情指数远高于其他事件的热点事件,即“2019年初的H1N1流感暴发”事件。媒体来源上看,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微博垄断情况,微信成为本领域第一大信息源;且本领域舆情话语表达理性客观,情感较为中立;事件多为防控政策的出台、问题的正面积极应对。在本领域热点舆情事件排行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是儿童近视相关的话题。

(二)儿童与教育:关涉主体集中,话语表达多样

2019年“儿童与教育”领域舆情范围比较广,涉及教育事业的方方面面,也几乎覆盖各个年龄的儿童。该领域舆情事件主要聚焦学前教育相关的普惠性办园、学位、教师编制等问题,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减负、课后服务问题,以及高质量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等话题。

从舆情呈现特征来看,整体烈度适中,关涉机构集中,以教育系统为主;关涉人物具有领域特征与独特性,包含古今中外教育家、心理学家;热点舆情话语表达方式多样化,除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话语外,还有许多媒体表达;舆情信息地域分布多为教育发达地区。

(三)儿童与福利:兼顾普惠与弱势群体,多部门联动参与

2019年儿童与福利领域舆情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普惠性儿童福利政策的出台与推广;二是弱势儿童保障工作,涉及提高保障标准、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落实等内容;三是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内容,比如医疗保障问题,涉及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报销、残疾儿童康复、学校医疗卫生保障设施等内容。

从舆情呈现特征来看,本领域舆情整体烈度较高,存在舆情指数远高于其他事件的热点事件,即“儿童优惠票标准”与“山东‘活埋男婴被弃荒山,已由泰安儿童福利院代监护”事件;舆情热点兼顾普惠性福利与选择性福利事件;政策受关注多,关涉弱势儿童群体的地方性政策成舆情重点;关涉主体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民政、教育、妇联、公检法等多部门联动参与。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关涉主体多元,多为正面倡導

2019年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舆情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网络保护;二是社会各界推出多样化儿童文化产品,创设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三是聚焦校外教育与活动;四是聚焦家庭教育。

从舆情呈现特征来看,本领域舆情整体烈度不高,但涉及层面广,多为正面引导。关涉主体不再集中于行政管理部门,而是更加多元,包括政府、企业、基金会、校外教育机构、媒体等。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聚焦儿童受侵害事件,舆情持续时间较长

2019年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的热点舆情事件中,占比最大的是儿童受侵害事件,约九成以上。其中,最多的是性侵或猥亵儿童事件,其次还涉及虐童、欺凌、拐卖、突发性袭击等儿童受侵害事件。此外,该领域舆情事件还涉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童工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等。

从舆情呈现特征来看,该领域舆情整体烈度高,为五个领域之最,且儿童法律事件舆情热度持续时间长;月度分布波动较大,7月和11月呈现峰值;关涉主体较为集中,以司法部门为主,媒体次之。

四、儿童舆情传播的问题和趋势分析

(一)舆情生成主要以微博的“爆米花”模式为主

从2019年儿童舆情事件主要媒体来源来看,微博处于垄断地位,其占比高达约98%,已成为儿童舆情最主要的媒体来源场域。微博作为社会化媒体,具有开放性和时效性特点,普通民众通过它获取来自各地区、各方面的信息的同时,还能够获得更多表达机会。这也造就了微博上的舆情生成模式不再是传统的有多级主体参与且缓慢形成的信息传播过程,而是集中在某天或者某个时段爆发,动辄具有千万次量级的点击率以及转发量。这种舆论影响力极大的“爆米花”模式,需要对其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以期对于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等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舆情生态复杂多元,不同平台竞争激烈

随着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和传统新闻媒体入驻微博,开设微信公众号,舆情生态愈加复杂多元化。截至2019年12月,经过新浪平台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为13.9万个。微博占据主要通道并扮演信息二传手,微信擅长制造话题和酝酿观点,传统媒体则更多的是对舆情事件进行“仪式化”报道,这些舆情生态主体各凭自身优势,在“民间舆论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通过对儿童舆情生态的研究发现,其传播方式呈现出两条途径的特点。一条是自上而下,首先经由央级媒体报道后,再由两微一端账号迅速在社交媒体中转发、扩散开来,形成舆情的爆炸升温,如相关政策与官方活动的发布通常是这种途径。另一条是自下而上,先由人际圈群传播扩散,再扩散至社会热议,如一些与普通民众非常关注的话题相关的个案与事件,通常通过这种途径传播。但在很多儿童舆情事件中,这两条途径则是此消彼长,接力传播。央级媒体以“质”为主,往往是消息的首发者,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接力传播,通过社交网络的转发功能,使消息迅速扩散,以“量”取胜。这种不同平台的交织传播,同时也造成了舆论生态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三)舆论情绪集中释放,潜在危机不容忽视

纵观2019年各个领域儿童热点舆情事件发现,关系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事件最吸引人们的关注。其中数量最多热度最高的为儿童受侵害类事件。此类事件直接关系着儿童生命安全的保障,极易触发大众尤其是家长们的神经。此外,流感等疾病类事件、近视问题、入园问题、网络保护等热点舆情事件,都是与每个家庭与儿童密切相关的话题,此类话题会快速聚集舆论,引发民众广泛讨论。虽然网络上的情绪宣泄在一定程度上有力缓解现实中社会压力大的状况,但是舆情中一些潜在的危机仍不容忽视。2019年的儿童舆情数据中,谣言编造、信息误读等不实消息的广泛传播事件时有发生,如“贵州公安机关:毕节、凯里儿童被性侵系伪造”“教育部:‘私立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是政策误读”等事件,不仅浪费了社会资源,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恐慌,影响了公信力,此类潜在的危机不容忽视。

(四)一些儿童舆情事件发生时间的规律特征值得引起重视

首先,暑假是儿童舆情事件尤其是儿童受侵害事件发生的爆发期,可能是由于儿童在暑假的活动范围与接触范围都相对扩大,同时也存在家长警惕性疏忽、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原因,给侵害人以可乘之机。其次,11月份的舆情峰值体现出了多元的舆情环境,既有公众对于负面事件的义愤填膺,亦有对于政府工作的正面支持,媒体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交叠并行、相互影响,共同助推了相关话题热度的攀升。除暑期和年末外,两会也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很多年度人物观点多集中于两会上发出。这些舆情高发的时间节点具有一定的预警价值,能够帮助提前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五、对策与建议

第一,思维意识方面,需树立正确的儿童舆情应对意识。互联网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要求非常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舆情应对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今,舆情回应从以往的“倒逼”模式逐步进入制度化的常态,这就要求负责儿童舆情的相关部门要改变之前“捂、盖、拖、堵、躲、删、压”的思维,要有儿童舆情就在身边的意识、对儿童舆情敏感的意识、“主动公开”的意识、“源头防范”的意识。

第二,舆情监测方面,需建立科学的儿童舆情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舆情监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关于儿童舆情的研究极少,还未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儿童舆情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的儿童舆情指标评价体系,有助于对儿童舆情事件、政策法规、人物观点等进行科学的评估。相关责任部门不仅要注重儿童舆情事件的应对处理,还应从长远角度考虑,加強儿童舆情监测指标体系建设。监测发现的舆情问题,如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就能阻止“言塞湖”的产生,进而提前防范舆情负能量的聚积。

第三,责任主体方面,需建立全国统一的儿童舆情协同应对中心,搭建专职的舆情队伍。由于儿童舆情事件涉及领域、部门众多,具有跨地域的传导性和联动性;又关涉到社会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无论是政策类等正面舆情的民意反馈测量,还是儿童伤害类等负面舆情的社会影响评估,都需要统一的协同应对中心,建立专职的儿童舆情队伍,建立跨职能部门、跨区域的联动机制,加强纵向的同类部门上级和下级之间,横向的关联部门之间的联系,进行儿童舆情梳理、应对工作的协同与协调。

第四,响应机制方面,要明确统一重点回应的舆情标准,实现“全”和“专”的统一,依据不同事件类型选择不同的响应机制和处理方式。全体动员响应和专职机构应对兼有,明确各级舆情监测与报告制度,规定其报告责任与时限要求,在建立“红、橙、黄、绿、蓝”的儿童舆情指标研判系统的基础上,关注重点月份、重点领域与重点地区,根据舆情影响力的辐射范围与可能分级负责,总体监管与协调。同时,还要注重儿童舆情回应实效,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与民众建立良好互动关系,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第五,舆论引导方面,要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的媒介素养,注重正向舆论话题的设置,建立儿童热点舆情“数据库”。数据库中包括权威信息发布、政策施行、案例分析、专业标准与专家资源的集中呈现,针对儿童舆情的常见问题与争议性困惑主动出击,展开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透过舆论的引导和化解来争取人心所向。同时也要提高民众的媒介素养,做到理性关注与表达,在面对谣言时可以做到“谣言止于智者”。

【参考文献】

[1] 王来华. 舆情研究概论[M].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32.

[2] 喻国明,李彪. 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7 ) [M]. 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7 : 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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