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号的标志性意义
2021-04-06崔燕
中国船检 2021年3期
崔 燕
新中国第一艘万吨级出口船“绍兴”号在造船工业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她是1978年上海船厂为中波轮船股份公司(简称中波轮船公司)按照船舶检验局《1973年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和《海船入级规则》设计建造的新中国第一艘万吨级出口远洋货船。她的建成交付为我国建造船舶成功打入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中国船检品牌在国际上树立了良好的声誉。
翻开出口船建造新篇章
造船业是我国最早的民族工业。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就已在上海、大连和福建等地区拥有多家涉及船舶制造的工厂,具有一定的船舶修造能力。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属上海的江南制造局(江南造船厂前身),早在1921年就成功地为美国建成“官府(Mandarin)”号等4艘万吨级船舶。之后由于受到二战日军侵略破坏,南方地区的修造能力基本消失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船舶工业重获新生,相继将上海、大连、福建等地区的残存船舶生产能力收编重组,逐渐恢复发展沿海水路运输船舶及远洋船舶。

“绍兴”号远洋干货轮
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先后自行设计建造出了曾令世人瞩目的“东风”号、“跃进”号、“风庆”号、“高阳”号等一批万吨级远洋船舶;研制出“向阳红10”号科学考察船和“远望”号系列航天测量船;研制出具有“大海骄子”之称的核潜艇等一批具有相当高水平的舰船。
1975年,中波轮船公司决定淘汰一批老旧船舶,并且希望可以在中波航线上飘扬起五星红旗的船舶,于是,利用其公司内部的“对等原则”,提出在波兰投资造船的同时也在中国投资建造同类型船舶,并通过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向交通部探询关于建造出口船的可能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