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税收征管降低了股价崩盘风险吗?-基于“金税三期”的准自然实验
2021-04-03徐捍军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徐捍军
(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上海 200433)
一、 问题提出
自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以来,国家大力支持数据驱动经济发展,以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税收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王宏伟,2017)。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曾指出:“税收征管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2013年,隶属于我国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的“金税三期”大数据税收征管系统首次在重庆、山东和山西上线运行,并于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通过大数据税收征管,税务机关能够借助互联网信息优势,更加及时便利地获取纳税人或纳税单位的交易情况、财务管理和资金运行信息,捕捉交易方间接股权交易等非常规的涉税信息,达到多手段、多渠道和全方位编制纳税信息网的监管目的(王宏伟,2017)。随着“金税三期”大数据税收征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上线实施,已有研究展开了对大数据税收征管经济后果的政策效应检验。实证检验发现,大数据税收征管提高了企业的纳税遵从度(唐博和张凌枫,2019)和纳税公平性(李艳等,2020),提高了税收遵从企业的社会福利,打击了不遵从纳税义务企业的避税行为,但在整体上并未对总体税负产生显著影响(樊勇和李昊楠,2020)。现有研究还从其他角度检验了大数据税收征管的政策溢出效应,研究发现大数据税收征管提高了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王雪平,2020),可以将其进一步应用到识别防范企业财务舞弊和审计取证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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