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数据法律规制的主权壁垒与对策
2021-04-01匡梅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国家
□匡梅
随着智能技术的勃兴,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致使法律赖以存续以及发挥效力的母体环境产生根本变化,颠覆了社会秩序的传统样态。 近代法治的建立以公民自由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对峙关系为基础,政治国家拥有对人民与领土这双重构成要素的主权权威[1],然而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由代码所支撑、无显著物理边界的数据跨境流通对传统主权提出了挑战。 这种挑战通常以“长臂管辖”和“国内法的域外效力”两种形式展现出来。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A 国采集的、涉及B 国国家安全的数据,被C 国公民在D 国领土上利用网络设施发布,并且该数据涉及在其他国家运营的实体。 针对这一问题,国际上还未形成明确的纠纷解决规则。 从管辖权的角度来看,此类案例的争议在于“长臂管辖”是否合法;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国内法是否具有域外效力的问题;但从根源上看,两者都与法律主权息息相关。
迄今为止,与跨境数据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个人权利的保护问题上,主权作为更为基本的问题[2],但它未能受到重视。 面对智能时代的全新法律议题,我们有必要梳理传统主权的理论渊源,并对其概念进行重新审视,探索数据跨境流通中的主权壁垒所产生的根源及其应对策略。
一、以领土为界限的传统主权:理论渊源与概念本质
主权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伴随着近代西方神权政治解体、民族国家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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