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存量用地再利用方式研究与建议
2021-03-31黄楠,张彬
城市建筑空间 2021年1期
关键词:建设
黄 楠,张 彬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49)
0 引言
2013 年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对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出“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自此,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土地供给中存量挖潜比重逐渐增加。随着国土空间规划时代的到来,存量用地再利用受到重视,在广东省、市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均设置存量用地相关研究的专题或专项,将存量用地的处置纳入空间治理体系中。
1 存量用地构成
广义的存量用地指城乡建设已占有或使用的现有全部用地。狭义的存量用地指现有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闲置未利用土地,以及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产出效率低的已建设用地。在广东省,闲置未利用土地主要包括批而未供土地与闲置土地(供而未用),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产出效率低的已建设用地即“三旧”改造用地。
其中,“三旧”改造政策体系已相对完善,广东省各地市已形成符合自身地域特征的处置路径与管理体系,因此,本文主要阐述闲置未利用土地的再利用途径。
1.1 批而未供土地
批而未供土地是指依法已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中未供应出去的土地。通常,批而未供土地成因主要包括4 个方面。
1)用地批准后,因征地拆迁工作长期未落实,无法达到供地条件。
2)招商项目未能按计划落地。因地区发展方向、城市规划等调整,导致暂无法履行原招商承诺规划等条件,或因市场环境影响,企业投资意向变化,导致项目未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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