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金华模式
2021-03-29胡新民郑俊杰何婕
浙江农业科学 2021年10期
胡新民, 郑俊杰, 何婕
(1.金华市咨询委员会,浙江 金华 321017; 2.金华市农业农村局,浙江 金华 321017)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环境污染治理难题,金华市依靠群众智慧,探索出 “二次四分”垃圾分类(先分“会烂”“不会烂”,再将“不会烂”分“好卖”“不好卖”)、“垃圾不落地”转运、“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成为全省、全国先进典型。2018—2020年连续被评为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设区市[1]。
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背景
1.1 法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将固体废物分为三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该法自1995年颁布以来,历经2004年和2020年2次修订,2013年、2015年和2016年3次修正。2004年第一次修订后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2020年第2次修订后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国家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接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2]
1.2 工作部署背景
2014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基本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3]。……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