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及应用实践
2021-03-29王兵李林吴晓柯
浙江农业科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消费者
王兵,李林,吴晓柯
(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浙江 杭州 310020)
我国传统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主要包括农工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农工对接、农超对接和农产品直销等[1]。移动互联网已经深刻影响着人们的实际生活和行业发展态势,正逐步改变传统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在农业企业发展中,要注重新技术运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优势,积极搭建网上对接平台,培养专业化的产销主体,打造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产销对接新模式。
1 传统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主要模式及问题
农产品的生产主体主要包括散小农户、生产基地(企业),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销对接模式中的终端销售主体主要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消费团体主要有学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当前,我国农产品主流的流通模式主要有6类:第一类是“农户+消费者”模式;第二类是“农户+批发市场+消费者”模式;第三类是“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者”模式;第四类是“农户+龙头企业+消费者”模式;第五类是“农户+超市+消费者”模式;第六类是“农户+电商+消费者”模式。有一些农产品流通商不只采取一种流通模式[2]。
现阶段仍以“农户+批发市场+消费者”为主,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小而散,缺乏协作,信息沟通不畅,限制了“农批对接”的功能拓展。随着产销经营主体增多,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也呈现多样化趋势,尤其是“农户+超市+消费者”“农户+龙头企业+消费者”模式在逐步增强,这是由于超市与龙头企业具有专业的农产品市场营销、技术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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