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的治理理论及其实践解释向度
——基于京郊B 村的实践经验
2021-03-29韩玉祥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韩玉祥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脉络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并将2019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1],通过出台一系列措施,达到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的目的。2019年以来,基层减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尤其在中央强调的“四个着力”方面减负成效卓著,文山会海、督查考核、痕迹管理等方面减负效果明显,形式主义之风得到初步遏制。但基层形式主义并没有完全杜绝,甚至很多地方陷入了“减负悖论”,即形式主义工作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减负工作成为了负担和新的形式主义。可见,形式主义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与复杂性。笔者认为,“减负悖论”与形式主义无法杜绝的问题,根本在于没有找准病灶、把好病脉,没有针对形式主义产生的不同机理区分不同性质的形式主义。因此,本文主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尝试廓清形式主义产生的具体原因,区分不同性质的形式主义,进而构建形式主义的当代治理理论;二是以形式主义当代治理理论为解释框架,厘清形式主义的治理实践。
形式主义问题由来已久,对它的阐释大体上有“封建文化说”“功利主义说”“主观主义说”“体制机制说”等四种。“封建文化说”认为,我国有“官本位”意识,属于封建思想残留。韩喜平、刘雷在论述形式主义产生的原因时,认为封建文化并没有随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而退出历史舞台[2]。郑广永从人类文明、小农生产、革命与建设时期等角度阐释了我国存在形式主义的政治文化基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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