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特征的多元向度
2021-03-26魏治勋
东方法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效力
魏治勋
内容摘要:党内法规是党的规章制度中规范化程度最高的制度形态,具有较高位阶,是管党治党最为核心的制度形式。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一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规范基础,它具有正式社会规范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因地位与功能的优越性而有其独特特征,从而呈現出特征的多元向度,具体体现为突出的“党性”、形式属性的双层次多向度、创制功能与效力范围的特定性以及效力保障机制的多重性。正是党内法规具有的这些特征,使得它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强有力的规范基础。
关键词:党内法规 多向度特征 党性 形式规范性 效力 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039-(2021)01-0128-138
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 〔1 〕与国家法律一起构成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规范基础,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党内法规作为中国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具有正式社会规范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因自身地位与功能的优越性而有其独特特征。
一、党内法规以“党性”为其根本特征
党内法规作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规范体系,必然具有突出的政治性。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的“魂”,“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的根本属性”, 〔2 〕而党内法规的政治性集中体现为突出的“党性”。所谓党性,是指内化于内心、外化于行为的,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所具有的,反映党的固有性质的独特个性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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