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知行系统的教育干预
2021-03-26卜颖
锦州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卜 颖
(锦州医科大学,辽宁 锦州 121002)
知行合一是诚信的本质要求,也是个体诚信素养的核心标准。因此,诚信知行是诚信研究的根本问题,把握诚信知行关系开展诚信教育是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传统儒家思想是中国诚信知行研究的基础,它强调知行合一是个体内在修养转化为外在行为的养成逻辑,从而确立了道德思想转化为道德行为的教育理念。然而,伴随改革开放和全球一体化浪潮,面对无法回避的市场经济的天然缺陷和多元化价值观念的冲击,失信问题在社会各领域滋生蔓延。高校大学生在学业学术、经济借贷、求职就业、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失信问题也对高校的诚信教育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只有历史地看待诚信教育问题,全面地分析诚信知行系统,深入研究诚信知行发生链条和诚信知行的发生机制,才能更好地把握诚信教育规律,从而指导教育者更好地开展诚信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1]。
一、诚信知行及其发生机制
诚信知行是指个体对诚信的规范、性质、价值等内在要义和道理清楚并接纳的前提下,用诚信的规范和要义来指导个体的具体行为。诚信的知与行是一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复杂关系体,有时知行一致,有时知行悖离,原因在于诚信知行是一个多要素组合的动态系统过程。这个动态系统中包含了诚信认知、诚信经验、心理需求、价值判断、情境约束等多个要素。只有在诚信知行系统中开展诚信知行分析和讨论,才能更好地得出诚信知行合一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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