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地图:电影化表意机制的空间认知阐释
2021-03-26吴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吴 明
(华东师范大学 传播学院,上海 200241)
“电影化表意”是对“电影化叙事”概念的另一种表述,它们都是指电影运用视听艺术手段,把抽象的概念或意象转化为空间形态,并强调这是电影区别于文学、戏剧等其他叙事艺术门类的媒介根基。本文用“表意”替换“叙事”,是因为至今仍有大量非专业观众习惯于把电影中的叙事等同于故事情节。当人们问“这部电影讲了什么”的时候,通常指的是它讲述了什么故事,且很少意识到“讲”这个动词本身就是典型的文学化而非电影化手段。电影的媒介属性本是复制、纪录,当这种媒介属性“遇到了叙事问题,它才通过后来的各种探索形成一套独特的表意手段”(1)[法]克里斯丁·麦茨:《电影符号学的若干问题》,崔君衍译,李恒基、杨远婴主编:《外国电影理论文选》(下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435页。。但叙事一经形成,观众就容易忘记媒介所发挥的作用。正如斯特拉特指出的,“我们往往聚焦于文本而不是语境,因此我们常常注意的是内容,忽视的是媒介。……聚焦于人物与情节的倾向,阻碍了我们把叙事理解为环境。”(2)[美]兰斯·斯特拉特:《论作为媒介之叙事——谈讲故事之研究的媒介生态学方法》,张云鹏译,《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当把电影叙事从情节延伸到环境、从内容过渡到媒介的时候,就是把狭义的叙事拓展为广义的叙事,亦即表意。换言之,在电影中除了故事情节以外,画面和声音中的各种形式元素都在进行意义表达,例如景别、运动轨迹、影调、色彩、声源方向等,都在为大脑建构电影的意义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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