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障碍的诊断转换
2021-03-26郭栋梁综述苏中华审校
济宁医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郭栋梁 综述 苏中华 审校
(济宁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济宁 272013;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济宁 272051)
抑郁障碍以情绪低落、兴趣丧失、精力不济等抑郁综合征为主要表现。然而事实上,抑郁障碍可以首发或存在于多种精神疾病及躯体疾病中[1]。由于目前精神科疾病的诊断主要依赖于症状学诊断,缺乏充足有效的客观标志物,抑郁障碍与其他精神科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往往十分困难,延迟诊断和误诊的情况多见。对首诊抑郁障碍的患者进行长期随访,诊断修改的现象并不少见。本文对初诊为抑郁障碍患者的诊断修改方向、发生时间、原因及预测因素进行综述,以加深人们对该疾病的了解。
1 诊断修改去向
1.1 双相障碍
有研究显示初诊抑郁障碍(ICD-10 F32,F33)患者随访15年诊断修改的累积发生率为11.1%,而双相障碍(ICD-10F31)是最主要的修改去向,发生率为7.4%[1]。结合近期其他类似的研究,认为大约10%的抑郁障碍患者最终更改诊断为双相障碍[2-3]。而双相障碍住院患者中最初诊断为抑郁障碍的患者约占14.0%[4],若包含门诊患者可达到70%[5-6],这意味着有大量的双相障碍患者初期被视为单相抑郁诊治。
1.2 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
除双相障碍外,初诊抑郁障碍的患者随后也可能被修改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例如精神分裂症(ICD-10 F20)。约2.5%的初诊抑郁障碍患者随访15年内被修改诊断为精神分裂症[1]。现行的疾病分类标准认为抑郁症状可以存在于精神分裂症的病程中,应通过“情感症状”和“精神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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