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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写作,“事实”和“评论”要分开

2021-03-26窦锋昌

青年记者 2021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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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窦锋昌

“事实”的搜集和发布有特殊要求,一定要有新闻资质的媒体机构才有权发布新闻。评论则不然。

2021年2月6日,牛年春节前夕,一篇名为《另一个“拉姆”》的网文刷屏,作者马金瑜控诉其丈夫长期的家暴和出轨行为,迅速登上热搜。

家暴不是一般的家事,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于是,之后的几天里,青海省妇联、贵德县公安局、贵德县委宣传部紧急对事件进行调查。新京报、澎湃新闻等媒体也采访到了马金瑜的丈夫谢德成,而谢德成对记者讲述了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

2月9日,青海省贵德县委宣传部发布了《关于马金瑜网络舆情相关情况的调查通报》,认为马金瑜和丈夫谢德成常因琐事发生口角,偶尔会动手打架,但是没有发现谢德成对马金瑜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马金瑜曾经长期从事记者工作,而且是一个“特稿”记者。做记者的时候,她肯定知道采访和写作的基本要求,但是一旦离开了所属的媒体,到了自媒体平台上,特别是陷入了特定的事件之中,原来的“采写戒律”似乎一下子全忘记了。

自媒体写作虽然不同于严格的新闻写作,但是因为会产生同样的舆论效果,每一个作者在下笔的时候,都要谨慎再谨慎,克制再克制。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深度报道采写实践和教学的老师,笔者想要特别强调一个新闻写作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把“事实”和“评论”分开。

我们平常在媒体上看到的报道,从文体上而言,大致就是两大类,一类叫“事实”,一类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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