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现状及标准提高问题分析
2021-03-26徐兴燕许丽丽于雅萌林林汪冰刘传民林永强
药学研究 2021年2期
徐兴燕,许丽丽,于雅萌,林林,汪冰,刘传民,林永强
(1.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标准创新与质量评价工程实验室,山东 济南 250101;2.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 济南 250355;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 济南 250101)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的中药处方制剂[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临床应用效果良好的中药处方为基础研制而成,具有使用方便、费用相对低廉等优势,体现了中医地域特色、医院特色、专科特色和医生的临床经验,是中医临床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2]。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4种医疗机构制剂(肺得宁合剂、银柴感冒颗粒、桂柴散寒颗粒、金柴清热颗粒)在全省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调剂使用,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3]。我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历史悠久,部分制剂标准制定时间较早,当时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要求与现今存在较大差距,质量标准过低将不利于衡量医院制剂的质量,也会影响监督管理的成效[4]。因此,规范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增强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统一性、可操作性,提高制剂质量,才能使医疗机构制剂大有可为。本文主要对山东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归纳了310个标准提高品种质量标准存在的问题,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提高提供建议,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健康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