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文论家的诗评标准*
2021-03-25马兰花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2期
马兰花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批评,在儒学、道学、佛学、玄学等多种思想混合发展的背景下,既出现了文学发展的繁荣景象,又充分体现了文论家的自觉意识与评诗标准。这一时期的文论家们将符合政教作用的诗教观并没有一概否定,而是将“言志”与“缘情”的诗歌本质特点相结合,主要倾向于探索诗歌发展的审美特征、个体情感、抒情特点等方面,而淡化了诗歌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这样的倾向也标志着这一时期文论家的思想进步与文学自觉时代的到来,进而影响着文论家们对于诗歌评论的倾向与标准。
一、看重诗歌创作的本质特点
“言志”与“缘情”相结合且重怨情的特点,加之主要倾向于探索诗歌发展的审美特征、抒发情志,而淡化了诗歌与社会、政治的关系倾向,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论家对于诗歌创作本质特点的进一步探索。至于魏晋时期主要倾向的抒发情志且重怨情的特点,它形成和发展的时间已久,只是六朝时期,在各种思想的混合发展中突出强调诗歌的审美追求罢了。以《诗经》为代表的传统四言诗因为具有政治功能、外交功能和社会功能,所以它强调“诗言志”的作用。到了魏晋时期作家们的自觉意识逐渐提升,且主张诗歌创作“诗缘情”。如建安时期的曹丕既有“诗赋欲丽”的主张,也认为在创作过程中要考虑到“文章经国之大业”的气骨,这显然是把儒家政治功能与魏晋时期主要以缘情审美特点为中心的特点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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