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与调适:中国近代特殊教育政策的制度化困境
2021-03-25陈建华
长春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陈建华
(四川轻化工大学 人文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
中国近代特殊教育是晚清时期从欧美国家及日本移植并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在中国的逐步开展,它由此开启了在中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本土化的艰难探索进程(1)所谓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说法,是指“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转化过程。制度化是群体与组织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也是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序化的变迁过程”。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第477页。。这一进程大致包括国家政策和学校实践的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2)关于特殊学校微观实践层面的制度化进程将在《移植与融合:中国近代特殊教育实践的制度化》中另文专门考察。,而宏观层面主要表现为教育行政体系的建构、相关法规的颁行、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教育活动的实施与规范等四个方面。不过,作为外生制度的特殊教育在制度移植过程中也遭遇到与本国国情的调适与磨合的困境。
一、中国近代特殊教育行政体系的建构
中国近代的特殊教育实践早在19世纪30年代即已在澳门开展,但清政府在政策层面的介入则始于清末新政时期。作为中国最早具有近代意义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学部于1905年在清末新政的时代浪潮中应运而生,这也是特殊教育在中国政策层面制度化、规范化和本土化进程的起点。
在1906年奏陈的官制草案中,学部即将盲哑学堂归入普通教育司师范教育科的职掌范围,这也成为特殊教育正式纳入中国教育行政体系的标志[1],并在同年拟定的学部官制草案中予以再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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