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测性评分规则促进儿童自我评价的实施路径
2021-03-24周星磊
江苏教育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自我评价
周星磊


摘要:评价任务的实施依靠评分规则的有效落实,清晰可测的评分规则能促进儿童学会自我评价。为了让评分规则更有可测性,可使用清晰一致的评价类型,客观可测的评价术语,有区分度的层级设定等方式,使学生实现自我评价、反思、调整改进学习,提升学习的有效性。
关键词:可测性评分规则;自我评价;有效学习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1)01A-0054-04
在教育评价语境中,评分规则就是评价者用以评定学生表现的准则[1]15。清晰可测的评分规则为学生学会自我评价提供了条件和较为精准的参照,包括技能和情感指导、学生自身的信息优化。结合学生自我评价和可测性评分规则的特征,本文就评分规则中评价类型、评价用语、水平差异的适切设定作为讨论的重点,来探讨可测性评分规则促进儿童自我评价的实施路径。
一、评分规则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个好的评分规则是怎样的?”这一问题已经有很多的研究者进行过探寻。具有代表性的是斯蒂金斯和佩恩的标准。斯蒂金斯从内容、清晰度、实用性和可信度来评价评分规则的质量;佩恩则从结构、教学与指导和测量学来探讨一个良好的评分规则的特征[2]129-131。当前的教学评分规则的设定中,往往由于评分类型不能统一,评分术语表述含糊和水平层级差异不够明晰等原因,使得学生不易通过评分规则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合理的评价。
(一)评价类型不清晰
课堂上,我们对学生所产生的信息进行何种类型的评价还不够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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