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6年人民政协民主协商的实践逻辑及其当代价值
2021-03-21池步云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池步云
人民政协的创立及初步运行,从主体和载体两方面赋予民主协商以稳定有效的组织依托,构建起政协委员会综合性协商、政协工作组经常性协商、多方参与专题性协商、面向基层群众开放性协商的多元制度架构。围绕新政权的建立与巩固、社会主义改造与阶级关系调整、国家各项事业创立和发展,人民政协形成了共识决策、认同建构、意见交流、政策输出四类协商路径。人民政协成立初期的民主协商,初步建立起国家层面民主协商的运行制度,推进协商政治广泛、多层次发展,促进协商与选举两种民主形式协同发展,形成人民政协民主协商的基本经验,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阐释和体系建构奠定了基础。
民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政治团体,主要就政治性议题,开展平等、理性、有序交流,以达成共识、实现团结、推动发展的民主形式。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社会,内无民主政治制度,外无国家民族独立。中国共产党为获得参与国是的权利,提出“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主张和长期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思想。协商作为一种实现民主的方式应运而生,并贯穿于此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
抗日战争时期的“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使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协商的原则与方法等有了初步认识。1946年重庆政治协商会议,由民主协商塑造的政治认同成为中国共产党获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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