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规划与社会治理体系融合建构的路径研究*
2021-03-19YUANTingLYUQing
上海城市规划 2021年1期
袁 婷 吕 青 YUAN Ting, LYU Qing
1 社区规划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建构问题的提出
社区规划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随着社会发展运动的开展而广泛流传。从以美国为代表的“社区行动计划”和“城市更新计划”,到以英国为代表的协作型社区规划,再到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规划,社区规划逐渐成为各国探寻解决城市社会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1]。
社区规划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晚,目前尚未出现明确的定义。钱征寒等[2]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规划应该是基于自下而上理念、综合考虑社区各个方面发展需求的综合发展规划”。近年来,“以人为本”“共同缔造”“社区微更新”“公众参与”等规划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社区规划逐渐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章丹音[3]认为社区微更新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空间重构”和“社区激活”的方式,主要通过“公众参与”和“微治理”展开,是从项目实施运行和管理制度保障两个层面探讨社区微更新的途径。黄耀福等[4]以厦门市“莲花香墅共同缔造工作坊”的实践为例,探讨工作坊的整个活动流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推进各主体参与到社区规划的多个环节中,从而证实了工作坊能够有效建立各社会主体之间的联系,并在实施过程中形成共建格局。步敏等[5]以曹杨新村“美丽家园”建设为背景,借鉴发达国家社区规划师制度经验,提出建立由专家学者、城市管理方、社区居民和社区规划师组成的“四方参与工作平台”和5阶段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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