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实施AED除颤行为意愿的调查研究
2021-03-18郑源张娜蒋新军赵婧涵李雨露李冠婕张华
郑源,张娜,蒋新军,4,赵婧涵,李雨露,李冠婕,张华,5
(1.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海南 海口 571199;2. 中国医学科学院海岛急救医学创新单元,海南 海口 571199;3.海南医学院急救与创伤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南 海口 571199;4.海南医学院创伤重点实验室,海南 海口 571199;5.海南省创伤与灾难救援研究重点实验室,海南 海口 571199)
0 引言
公共场所是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人口流动量大的场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场、车站、商场、学校、健身房、公共展馆等区域[1]。70%的心源性猝死发生在医院以外的公共区域,即院外心搏骤停(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OHCA),其救治时间每延迟1分钟,生存率便降低7%~10%[2]。美国心脏学会(Amercian Heart Association,AHA)强调,如能在1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3~5分钟内进行AED除颤,可使OHCA患者存活率达到50%~70%[3],但大多数情况下,即使身处急救网络健全的公共场所,专业急救人员也很难确保4~6min到达现场施救[4],因此,这期间OHCA患者的生存主要取决于现场旁观者的早期复苏除颤,也称“第一目击者”,是OHCA发生后,现场第一个做出反应,采取急救行动的人,这个人不是医务人员,可以是患者身边的任何人[5]。《2016中国心肺复苏专家共识》[6]推荐在OHCA高发的公共场所实行公众启动除颤项目(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PAD),即面对OHCA患者时,第一目击者能在紧急医学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使用AED对患者进行除颤,减少院外等待时间,从而提高患者的存活率,改善预后。因此,针对工作人员进行AED培训,使其掌握高效的AED技术,培养更多合格的“第一目击者”,从而保证在第一急救现场由第一目击者实施第一时间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