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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人口流动类型、动力机制及政策启示

2021-03-18徐志文

关键词:流动城乡人口

徐志文,谢 方

(铜陵学院 a.建筑工程学院;b. 工商管理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协调城乡关系是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普遍性难题。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二元经济影响深远的发展中国家,解答好这道题无疑更加意义深远。从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再到十九大强调“城乡融合发展”,不难看出,我国协调城乡关系的理论答卷也在不断地调适和优化。相比“城乡统筹”过于强调政府主导和城市主导;“城乡融合发展”则从过程以及状态的角度,更加突出了城乡双向互动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既往“城乡统筹以及一体化”思想的继承和升华,无疑是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城乡社会发展特征的战略性指引。

一、城乡融合发展中人口个体流动问题的提出

城乡关系研究所涉及的学科众多,因此全面准确理解城乡融合发展事实上是比较困难的。但梳理相关研究不难发现,城乡要素尤其是城乡人口要素的合理流动始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如涂圣伟认为,可以从要素、功能和权利三个维度来综合衡量城乡是否融合发展,即是否实现了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功能互补耦合和权利机会平等。其中实现人的自由迁徙与社会融合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导向之一 ;[1]杜启平认为,城乡融合发展关键是人的合理流动与均衡发展。农村和城市都是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地理空间,只有人在城乡之间充分流动,才能带动与人直接相关的劳动、资本等要素随之流动。人的双向流动是重构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最为关键的要素。[2]当然,城乡融合还涉及到城乡土地、产业、文化、基础设施等要素的多方位交流,但这些交流都与人口要素的交流相协同,它们要么围绕人、要么基于人、要么服务人,所以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紧紧抓住“人”,这一基础性要素的流动来分析讨论,对于该战略的成功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城乡人口的流动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而是与复杂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相伴相生,因此对它的研究常表现出多元化、多角度的特征。比如,城镇化进程中以城镇化率反映出来的城乡人口迁移;工业化进程中以三产就业比例映射出来的城乡人口转移。这些不同角度的城乡人口流动研究为我国城乡关系的调适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指导,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那就是视角普遍较为宏观,许多微观个体层面上具有一定启示意义的人口流动则被忽视了。虽然任何时代的城乡社会交流最后都会表现为一种宏观且较为抽象的社会结构性变化,但事实上这些变化都必须通过一些特定的、相互关联的个体行动者的富有社会性意义的行为活动才能得以展开。

二、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人口流动类型

现阶段,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乡村面貌改观较大,生态、人文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因此在传统乡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的基础上,也逐渐出现了部分城市人口向乡村的流动,城乡人口流动的内涵与形式变得愈加丰富。这种双向、多元化的人口交流无疑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现实条件。结合现阶段我国城乡人口流动的真实现状,以下,从个体行动者的视角将游走于城乡间的流动个体粗略划分为“离乡者”、“下乡者”以及“返乡者”三种类型。

(一)城乡人口流动中的“离乡者”

此处的“离乡者”通常指在城镇化以及工业化的过程中,告别村庄,去往城市生产、生活的乡村原住民。

从多数城市不断繁荣壮大的历史来看,城市对于人口有着较强吸引力。正如英国城市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曾将城市比喻为一块吸力极强的磁铁,每个人则为一个磁针,在没有比城市磁体更强大的磁体出现之前,人无疑会被城市紧紧吸引,向城市不断聚集。对于长期僻居乡村的农民而言,城市的这种吸引力无疑更加强大。在城乡全方位差距客观存在的现实状况下,村民离乡现象的发生就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由于“离乡者”通常都是一些青壮年,因此离乡流动常常伴生农村人力资本流失、乡村衰落等现象。当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现阶段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许多离乡行为并不是一种“去而不返”的单向流动,而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双向往返的流动过程,这也就衍生出了下面将继续讨论的“返乡者”概念。即一些“离乡者”由于各种原因在一定的阶段又重返乡村。这种“离乡者”以及“返乡者”身份的变化,为城乡的交流提供了有效载体。

(二)城乡人口流动中的“返乡者”

此处的“返乡者”与上面的“离乡者”事实上是相同的流动个体,只是流动方向不同。离乡和返乡两个方向的行动赋予了乡村人口双向迁徙的特征。现实中,由于“返乡者”的返乡行为事实上常常存在主动和被迫两种路径,因此,许多学者在围绕这一群体展开研究时,往往倾向于将“返乡”分为“成功主动返乡”和“失败被动返乡”两种类型。[3]所谓“成功返乡者”主要是指那些进入城市生活多年,并在城市竞争中胜出的返乡人士。他们在通过流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与人力资本之后选择回流乡村,如返乡创业的年轻成功人士,或者渴望回归乡村养老的年长返乡者。而“失败返乡者”则是指那些进入城市发展后无法适应而被迫回流的群体。当然,这种从流动结果以及社会分层角度来讨论的人口流动其实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比如事实上我国离乡流动人口中,很多个体的目的并非定居城市,而是通过流动积累资本、改善生活,[4]而且返乡个体中很多都怀有很强的“落叶归根”等乡土观念,因此许多返乡行动并不能极端地进行“成功”或者“失败”的二元划分。

(三)城乡人口流动中的“下乡者”

此处的“下乡者”是与“离乡者”相对的一种流动个体,通常指从城市进入乡村的城市居民,“下乡者”所进入的乡村通常与他并无地缘以及血缘上的关系。“下乡者”与“离乡者”共同构成了城乡人口双向对流的主体。城市人口向乡村的流动通常会出于不同的原因,比如,对政府下乡政策的积极响应,对乡村的特殊情怀和偏好等。结合人口流动的原因以及形式,下乡流动通常包括市民进入乡村租住、短期观光体验以及基于政策资助进入乡村生产生活等形式。

当下,进入乡村租住俨然已成为一些地方下乡活动的主要内容。一些城市居民,尤其是一些年长或者经济条件较好、工作自由度较高的市民出于对乡村原生态以及生活方式的喜爱,纷纷进入乡村常住、体验生活。他们在乡村以租借等方式购置、改造带有乡土特色的住房,采取流动式居住的生活方式,从而满足自身体验田园生活的美好向往。

此外,前往乡村的短期观光客事实上也可以视为“下乡者”的重要构成。虽然从个体来看,短期观光客在乡村的居留往往是一种短暂的存在,无法被视为一种带有时间连续性的社会行动,但随着乡村观光旅游逐渐成为现代城市人时尚生活的一部分,这类个体的规模不断增长,如果我们将不同观光个体的时间连接起来,便可绘出一条带有持续性和特定社会意义的城乡交流互动的时间曲线。[5]

基于政策资助进入乡村的下乡流动往往始于政府“扭转城乡不均衡,遏制乡村衰落”的政策号召。有了政策的资助,再加上自身特有的农业偏好或者乡村情怀,离开城市去往乡村生产、生活就会成为一种自然的自发行为。比如,日本政府2015年为了应对人口减少对农业的冲击而推出的“田园回归计划”①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6]当前,我国“下乡者”的行动也越来越呈现出“政策倡导”和“个体自由选择”相结合的特征。

三、城乡融合发展中人口个体流动的动力机制

要推动人口要素的双向合理流动,就必须先了解人口为什么会流动。事实上城乡人口流动的动因十分复杂,涉及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众多学科。比如,贯穿我国流动人口研究理论热点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就认为,在市场成熟的前提下,流动的根本动因在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其中,预期城乡收入差距是影响流动的核心因素。[7]显然,该理论虽然从个人经济视角解释了流动动因,但对社会、家庭等因素考虑不足;对此,结构主义理论则做出了改进,它强调了城乡二元结构对人口流动的影响。该理论认为结构性和制度性的限制阻碍了流动人口对资源的获取,[8]尤其是户籍制度降低了流动人口享受流入地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的“机会”,以及获取成功的可能性。[9]结构理论强调了流动人口的被动与无权,但流动人口并非制度的“被动客体”,而是“能动的主体”。他们在受到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性限制时,会采取城乡往返迁移等灵活方式应对;[10]“社会网络理论”则强调社会资本、社会网络对流动的影响。通常,社会关系网络广泛作用于流动决策、城市融入等方面,是流动人口选择流入地的主要原因。[11]综合上述理论不难看出,人口个体的流动行为受到经济、制度、自身条件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但它们总体均延续了系统的人口迁移理论,即最核心的推拉理论。该理论思想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学者李维特(Everet. S. Lee)提出。他认为人口流动受流入地因素、流出地因素、中间障碍因素和个人因素影响,其中迁入地在环境、经济、政治上的优势表现为拉力,迁出地在环境、经济、政治上的劣势表现为推力,推力和拉力都存在于流出地和流入地中。人口在城乡之间的迁移往往是受不同方向合力作用的一种行为。[12]比如,以“离乡者”的流动为例,推动他们向城市迁移的因素就包括来自乡村的推力以及城市的拉力;另一方面妨碍他们迁移进入城市的因素则包含了来自乡村的拉力,以及来自城市的推力。这些推拉力量的合力就共同决定了个体迁移以及流动的方向。结合人的生产、生活、生态需求,以及这些需求活动在城乡地理空间上的不同特征,可以将影响城乡人口个体流动的推拉动力机制简单示意为图1。

图1 城乡人口个体流动的动力机制图

四、现阶段我国城乡人口个体流动面临的困境与机遇

目前,阻碍我国城乡间要素流动的一些制度性障碍正在逐渐消融,城市资本、人才下乡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格局逐渐形成。然而由于城乡推拉力量对比悬殊,乡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目前仍然是主流。这种离乡流动所伴生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可以说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13]对于“离乡者”个体而言,这种流动往往意味着较多的非农就业机会和较高回报;对于社会总体而言,这种大规模的转移则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增长效应和效率效应,是中国经济实现“增长奇迹”的重要支撑。[14]比如,它有效提高了我国城镇化率,实现了劳动力在三产间的优化配置,[15]更好地连接了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16]然而随着城乡社会发展,许多人口迁移政策也逐渐显得僵化、不合理,比如,农村产权市场不完善,农民进城落户“三权”退出难等,这些系统性的缺陷造成了现阶段我国城乡人口流动中困境与机遇并存的局面。

(一)现阶段“离乡”流动带来的困境

1.不合理的离乡流动造成了乡村人口、产业的空心化

“离乡者”的“离乡向城”流动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很多地方却造成了农业劳动力减少,农业生产凋敝以及村庄的空心化等连锁问题。

比如,在经济结构方面,大量青壮年个体脱离农业,离开乡村,从而迫使许多留守老人和妇女承担起了农业生产的重担,但由于体力、资本等各方面的限制,许多地区的农业还是逐渐显现出荒芜的景象。

在空间结构方面,由于乡村人口大量流出,村落中心房屋、宅基地常常被遗弃。与此同时,一些离乡个体担心进城后村落外围的自有耕地、菜地等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于是趁机占用耕地建设新房。在村庄缺乏整体规划以及基层管理不到位的背景下,这些无序的建设活动自然就造成了“空心村”现象。

在社会结构方面,由于离乡的个体基本都是青壮年,因此对乡村传统家庭冲击非常大。 在家庭结构不完整,被迫拆解分离的情况下,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身心健康问题就变得十分尖锐。[17]此外,由于有能力村民大部分会选择外出,一些传统的优秀的乡村文化则由于缺乏个体间的交流和代际的传承而逐渐衰退或者彻底消失。这些离乡活动所带来的乡村结构方面的问题无疑会增加城乡融合发展的难度。

2.不彻底的离乡流动造成了“浅城镇化”现象

从近几十年我国乡村人口离乡流动的配套政策来看,许多政策往往都是问题“倒逼”而形成的。比如户籍制度、农民工社保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这些政策虽然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但在乡村人口城市化的流动过程中还是产生了较大的制度阻力和粘滞力,从而形成了离乡流动人口的“半城镇化”,即转移不彻底、不稳定和不可持续的一种城镇化。[18]由于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许多离乡流动个体担心一旦成为市民会失去乡村的土地财产权,担心劳动力丧失后无法继续体面地生活,因此许多离乡流动事实上是一种短期的经济行为,其目的是赚点钱后回到家乡。这种“青春献给城市,养老甩给农村”的不彻底流动,使得许多离乡个体难以真正享受到城镇化的果实,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人本、公平”也就无从实现。

当然,“浅城镇化”问题的产生,除了外部赋能制度的不完善以外,离乡个体自我内生发展保障体系的缺失也是重要的原因。许多离乡个体由于个人技能、文化素质等自我发展动能不足,因此他们在城市的就业、生活也往往是处于社会边缘地带,社会交往大多局限于自身群体内部,参与城镇生活的机会和渠道都很少。此外,由于长期的城乡社会生活差距的存在,一些城市原居民也会觉得这部分群体素质低,见识浅,从而带着有色眼镜从心理排斥他们。比如调查发现,离乡流动人口普遍都有较高的定居城市的意愿,但“低幸福感、高居住意愿”现象明显[19][20]。部分流动人口自愿或非自愿地被锁定在城中村、工厂宿舍区等贫困、低质量的“移民飞地”,面临“留不住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的窘境[21][22]。 这种“经济吸纳、社会排斥”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浅城镇化”问题,为城乡的健康融合发展制造了更多障碍[23]。

(二)现阶段“返乡、下乡” 流动带来的机遇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人口流动基本上是以离乡为主的单向流动,城乡间无法形成有效的“对流式”交往。现阶段“返乡、下乡”流动现象的不断出现,无疑有利于推动城市文明元素向乡村的移动,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为城乡融合性发展带来机遇。

1.“返乡”流动为乡村产业振兴、社会结构重塑创造了条件

随着我国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离乡者”在政策支持、故土依恋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转变为“返乡者”,不断壮大的返乡群体流动,为乡村的产业振兴、社会结构的重塑提供了宝贵的人力支撑。

返乡个体中很多在城市掌握了一些专业技能,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和城乡人脉关系,具有更强的创新意识,因此他们大多会选择返乡创业,成为发展家乡的动力主体。根据一些返乡农民工的跟踪调查,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已不再限于传统的种养业,而是覆盖了特色种养、 农产品加工、特色旅游、电子商务等。这些新产业、新业态在乡村的兴起,一方面推动了乡村产业结构的升级与振兴,另一方面也有效强化了城乡间的产业关联。此外,返乡个体的回流也有益于当下许多乡村所面临的“空心化”等社会问题,他们的回归对于缓解乡村的“三留守、老龄化、文化凋零”等问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24]返乡个体一方面有着城市生活的印记,在城市有一定的群体组织,另一方面与村庄地缘、血缘的感情关系网络仍然存在,因此这一群体注定成为城乡交往的重要媒介。

2.“下乡”流动为乡村带来了新的发展理念

下乡个体在乡村的生活与生产,无疑会给乡村带去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但他们活化城乡交流更重要的作用则是为乡村带来了新的发展理念,为乡村的价值回归创造了条件。以旅游观光体验为目的的下乡流动为例,持续不断的观光客到来,实际上在乡村形成了一个“城乡交融”的小社区。观光者的行动往往不仅仅局限于欣赏乡村的美景,还包括农事活动的参与和体验。这些农业参与活动不仅使村落和村民获得了不菲的收入,同时还激活了传统农业生产技能及仪式,使一些古老的乡村文化获得了新的生机。此外,观光者进入村落还会对村落的留守者起到微妙的激活作用。首先,这些城市观光者的到来,以及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对乡村社会文化的喜好和认同,反作用于村民,使得村落留守者对于村落传统的价值及自身的存续意义有了新的认识,重新拾起对乡村的自信,其激励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其次,“观光者”的到来实际上为村落留守人群送来了许多城市世界的信息,并提供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发展和生活镜鉴。当然,下乡流动个体在穿梭于城乡之间,满足自身生活趣味和体验的同时,也会向久居城市的居民利用微信、朋友圈等这些媒介传递乡村生活的丰富性及其生态魅力,从而吸引更多的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共享这些村落所特有的生态、文化资源,进而在互动的过程中形成乡村资源保护与发展的合力。

四、依托人口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城乡人口双向流动的格局正在加速形成,但潜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如何使有意愿、有条件的离乡个体真正地融入城市;如何使返乡、下乡个体在乡村能更好地发展、实现理想的生活,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人口流动相关配套政策,强化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双轮驱动机制,从而形成系统性的制度合力,在人口双向、自由、合理流动的基础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融合。

(一)提升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从城乡人口流动的推拉动力分析可以看出,不合理离乡流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共服务在城乡间的巨大反差。要有效留住或者吸引来乡村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扭转其“空心化”以及衰落的趋势,对人口个体流动方向和意愿有着重要影响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得到有效提高。比如,日本在2014年曾做过一项针对“农村、山村、渔村”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31.6%的城市居民希望到农村定居,在对定居农村所需条件进行多项选择询问时,68%的被调查者希望“有更好的医疗机构”。[25]由此可见,通过税收转移强化乡村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建设,减少下乡、返乡个体就医、育儿等后顾之忧,是促进人口回流乡村的主要保障性措施。

具体而言,各级政府应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分阶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进程,尽快实现服务标准统一和制度上的并轨。当然,由于人口乡城之间的流动经常导致城乡人口与公共资源需求上的错位,因此,要在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常住人口来优化配置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各类资源,提高乡村公共资源供给的效率,这是“以人为中心”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联动,进而城乡深度融合的政策着力点。

(二)提高县域中心小城镇竞争力和吸引力,推进“深度城镇化”

针对离乡流动不彻底所造成的“浅城镇化”问题,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明确提出了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思路。大量研究表明,县域内一些中心小城镇在推动离乡人口市民化方面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它们在城乡空间区位、产业交流、承载转移就业等方面地位特殊,因此应该成为我国离乡流动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具体而言,政府应该着力强化县域内一些中心小城镇的发展潜能,提前做好城镇建设与产业总体规划,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处理好人口迁入与土地流转、社会事业保障覆盖等矛盾性问题。在保护和改善转移人口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的基础上,优化城乡各类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和服务的可获得性,从而推动离乡个体的“深度城镇化”。

当然,我国小城镇数量众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应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发展方法,而应该有重点、有取舍。对于那些内生发展动能严重不足,人口流失严重的小城镇,要采取收缩式发展策略,将有限的资源向县域内有潜力的中心小城镇以及城市圈周边小城镇倾斜。依托这些小城镇自身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推动小城镇积极融入区域性的产业合作,强化其人口的吸引与承载能力。

(三)构建离乡、返乡流动人口内生性发展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近年来,影响我国人口流动的制度性因素正在逐渐弱化,但对应的职业发展环境等市场因素影响则越来越强烈。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是保障人的自由,即使其能够在城乡间自由迁徙、自愿融入,然而“离乡”或者“返乡”流动往往不仅仅是一种户籍的变动或者空间的转移,更意味着职业的变换以及后续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影响人口流动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与个体因素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其中尤其是与成人技能素质契合度最高的职业教育培训问题。构建乡村人口离乡或者返乡的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应该是解决其内生性市民化和返乡流动再社会化的必然选择。

离乡以及返乡流动实质是人力资本不断积累和人力资源不断优化配置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有效性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支撑。构建乡村流动人口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应立足于个人长远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全方位、多样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具体而言,政府可以利用农民培训班,对进城农民工开展工业、服务业技能培训;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政策讲解、技术传授。通过各种渠道向离乡或者返乡者提供法律、技术咨询,为他们解决困难、创造机遇,使他们的家国情怀和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

(四)切实改善和保护乡村生态,振兴乡土文化

城市居民下乡流动,最原始的拉力还是源于乡村“慢生活”的魅力、优美的生态环境以及传统的乡土文化。因此,为了促进城市人口的下乡流动或者乡村原居民的返乡流动,削弱乡村推力、强化其拉力就是最基本的行动路径。乡村生态、文化的保护可以从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共同推进。比如,积极引导和鼓励自然或者文化资源独特的乡村发展民宿、田园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从而激活乡村留守群体,盘活乡村闲置住宅,使得显现衰败气息的乡村获得内生发展的可能;用现代生态发展理念,引导村民严格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国家政策,形成生态美、产业绿的农业发展模式。保护好农村的青山绿水,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总之,城乡融合发展离不开城乡各要素尤其是人口要素的交流。从人口个体流动的动力机制来看,迁移个体不仅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差异所衍生的推拉力做出响应,而且还受个体价值判断和偏好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就城乡人口流动的方向做出价值判断,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城乡要融合,一定规模的城乡人口双向互益性流动是一个基本前提,也是融合发展的结果体现。只有保障了城乡人口在“生存、生活、发展”上的自由迁徙权,城乡融合过程中人的更高层次发展才能实现,城市与乡村才算真正融合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

注释:

(1)“田园回归计划”是一项旨在推动由城市向农村转移人口、从而抗拒乡村人口减少的应对性政策。日本2014年《农业白皮书》首次针对人口减少对日本农业的影响进行了专题介绍。书中指出如果按照目前农村人口减少以及老龄化的态势发展,日本的农地资源以及农村地区的社会体系将难以维持。为了应对危机,应当号召居住在城市里的年轻人“回归田园”,提高农村地区的活力。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的实质意义并不在于强调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的数量,而在于能够将农村缺乏的拥有一定技能的人才调整到农村,借以打破农村的封闭落后,使得深陷老龄化、少子化的农村能够获得一定数量的,掌握现代技能的年轻创业创新人才,以切实激发地域社会的活力,是一种“地域振兴视角的田园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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