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与研究
2021-03-17汤建容
科学咨询 2021年6期
汤建容
(长江师范学院武陵山片区绿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重庆涪陵 408100)
涪陵有悠久的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各级各类名录的共计80项,其中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八大类。其产生有历史、自然、民俗习惯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原因。本文提出从重申报更应重申报后的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三个方面来进行保护。
一、涪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

表1 涪陵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国家级、重庆市级名录情况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了定义,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该法对其形式进行了规定,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逐步建立了符合国情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1]。国务院分别于2006、2008、2011、2014年评选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录包括的种类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十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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