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舞剧《回家》中的审美文化探析艺术作品的生命力
2021-03-16史军
大众文艺 2021年3期
史 军
(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系,天津 300171)
“审美文化,是将审美与文化相整合的产物,是审美主体立于人类整体的文化创造的高度,以审美方式对于客体世界进行认知和改造,以及对于自身文化创造精神和本质力量予以肯定的过程。同时,审美文化又是以社会文化为基础,以艺术文化为核心的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形态。”这是著名教授田川流在《艺术美学》中的一段经典论述。依据辞书对生命力的定义和名家对审美文化的论述,本文以笔者完成的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舞剧《回家》的审美文化为例,探析艺术作品的生命力。
一、艺术作品的创作源头,是生命力的根基
笔者认为,舞蹈创作的主体源头清新,应是生命体的根基,只有根基牢固,生命力才旺盛,才能绽放出永不凋谢的生命之花。
文艺创作要以人民为中心,扎牢根基。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广大艺术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艺术思想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做到心里有人民、胸中有大义、肩头有责任、笔下有乾坤。几年前观看《等着我》《亲爱的》《失孤》等电视节目上拐卖儿童、失孤的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于是产生了创作一部关于打拐事例舞剧的想法。2015年借助国家艺术基金这个平台,让这个想法得以实现。项目获批以后,我们确定立意,采取一找、二访、三调查的方法获取第一手资料。即找当地打拐办搜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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