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探索与机制改良
2021-03-15贾先文
江淮论坛 2021年1期
贾先文
摘要:流域是以水为核心要素和纽带形成的特殊空间。流域的跨域性和跨域流域的整体性决定了单一区域、部门、手段无法实现其有效治理,必须加强制度创新,化解治理困境。地方政府“自下而上”探索和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创新性地提出和实施了河长制。河长制统一了省域内流域生态环境行政管辖权,化解了制度上的激励困境,实行治理手段和模式多元化,推进多目标整体治理,有效改进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效果。这种“自下而上”探索与“自上而下”推动的制度,终因“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力度不够,影响治理效能,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良,构建适应我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上移宏观规划协调权限,“自上而下”高位推动流域治理;下移微观治理重心,“自下而上”多元参与流域治理;实行综合性一体化动态运作,全天候和全过程提供服务;实现信息开放共享,有效回应社会公众需求。
关键词:河长制;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创新;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2.6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1)01-0062-006
为破解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困境,党和政府不断推进制度探索与创新,河长制就是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创新成果。地方政府“自下而上”提出河长制模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自上而下”推广这一创新性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河长制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其“生命周期”,需要不断完善和动态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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