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重精神障碍看护管理补贴政策调查分析*
2021-03-12黄庆之
精神医学杂志 2021年6期
关键词:管理
陈 云 奚 蕊 许 莹 李 斌 黄庆之
严重精神障碍是一种慢性疾病,规律服药对治疗预后至关重要,否则容易出现病情反复,而服药依从性与患者及家属对治疗的态度、家属对疾病的认知及监护能力等有密切关系[1]。2013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2]。2016年,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等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2016〕1号),要求全国各地方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推进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3]。通过对北京市看护管理补贴(以下简称看护补贴)政策[4,5]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政策成效,为各地以奖代补实践提供借鉴。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北京市16区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看护补贴政策和服务情况。本研究中,6种疾病分别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定义为非6种疾病;常住人口指在本地居住时间≥6个月的人。将行政区划中的10个远郊区界定为郊区,包括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其他6区界定为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1.2 方法 拟定调查问卷,通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向北京市各区下发正式调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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