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系网络位置与企业商业信用融资
——基于程度中心度和结构洞视角
2021-03-12张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张 勇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0037)
一、引言
现阶段,对于处在转型经济和传统关系型社会中的中国企业而言,社会关系网络这一非正式制度已成为薄弱正式制度的替代性机制,其在公司治理和各类资源配置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1]。其中,因董事在多家公司任职而形成的关系网络尤为普遍和重要。根据陈运森和郑登津(2017)的研究,2003~2012年间,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兼任平均比例为83%,这比过去数年间美国上市公司75%的董事兼任比例高出8%[2]。上述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间的确存在一张联系紧密且规模巨大的关系网络。根据谢德仁和陈运森(2012)的定义,董事网络是指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个体以及董事之间通过至少在一个董事会同时任职而建立的直接和间接联结关系的集合[3]。与企业的股东董事和内部董事相比,独立董事的聘任和相应网络的变化更加具有外生性。因此,在上述董事网络中,独立董事关系网络的公司治理、资源配置效应更被理论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认为,独立董事在关系网络内所处位置的不同将会使其公司治理与资源配置效应也有着显著的区别,越是处于网络中心位置的独立董事,其拥有的网络关系强度越高,网络结构位置也更为关键,所带来的各类治理效应也就越强[4](P76—80)[5]。总的来说,现有独立董事关系网络位置经济后果的研究大多基于社会关系网络理论,从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功能两个视角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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