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会加剧实体企业金融化吗?
2021-03-12赵彦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赵彦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一、引言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高净值人群移民海外呈增长态势,民营企业家占中国移民总数的相当一部分,或通过投资移民,或借助海外婚姻关系等途径获得境外居留权。境外居留权赋予持有人居留该国的权利,给相关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在出现违规等问题后移居国外,规避本国法律的制裁提供了便利[1],境外居留权某种程度上成为违规行为的“护身符”。比如,2017年乐视前实际控制人贾跃亭由于无法清偿债务而移居美国,至今未归,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现有研究发现,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外居留权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负面,例如,更多违规行为[1]、更高的企业避税倾向[2]、更高审计费用[3][4]、更高的融资成本[5],进而损害公司价值。
近年来,我国部分实体行业投资回报下滑,不少企业转而投资金融资产套利,出现实体企业“金融化”趋势[6]。根据CSMAR统计,上市公司中持有金融资产公司占比最低年份也达79.98%,最高年份更是高达90.54%,且持有金融资产均值逐年攀升。现有实体企业金融化研究聚焦于宏微观影响,宏观方面多表现为消极影响,而微观影响则有“蓄水池”[7]与“挤出效应”两面性[8]。蓄水池效应意味着缓冲了主营业务利润的剧烈下降、提高实体投资率[9]和资源配置效率[10];而挤出效应表明,金融资产“挤出”实业投资与技术创新投资[11]、削弱主业竞争力、负向影响股票回报[12]、破坏金融市场稳定[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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