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期权契约异质性与企业研发投入
2021-03-12张学平孙国浩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张学平 孙国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北京 100070)
一、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时期,创新在形成竞争优势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中的作用已得到广泛认可[1],而足够资金供给、持续研发投入激励及风险偏好管理是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长期绩效的基础和保障。企业研发投资活动相较企业一般投资活动而言,具有投资周期长、风险不确定性高、信息不对称性严重等特征[2-4],加之受我国资本市场与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的外部影响,风险厌恶型管理层在进行研发投资决策时往往较为谨慎,这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发展[5]。因此,如何保证我国企业创新投资的可持续性,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业界所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现有大量文献从公司治理结构、管理者特质、企业生命周期、经济不确定性等方面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有益探讨,但在融资方式与研发投入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尚有诸多不足。2017年2月1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鼓励在审项目和拟申报项目发行可转换债券。国泰安数据库统计显示,2017年2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A股上市公司已公开发行238支可转换债券,累计规模达4 423.25亿元,可转换债券已逐步成为再融资监管新规后上市公司再融
资方式之一。可转换债券作为混合型融资方式,不仅兼备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特点,同时内嵌看涨期权属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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