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汉语中“贼”的意义
2021-03-08解瑞
文化学刊 2021年2期
解 瑞
《说文·戈部》:“贼,败也。从戈则声。”[1]段玉裁注:“毁则为贼。”[2]“贼”从戈,戈代表的是武器,那么“贼”的本义应与武器有关,表明“贼”是拿着武器的人,进一步理解“贼”是拿着武器去做一些伤害人的事的人,也就引申出作乱叛国危害人民的人和抢劫或偷窃财物的人。
在《汉语大字典》中,对名词“贼”的解释有二:一是作乱叛国危害人民的人,二是抢劫或偷窃财物的人。从上古的文献中可以看出,“贼”不仅仅有上面这两个意义,还有一些其他的意义。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贼”的意义进行阐述。
一、作乱叛国危害国家的人
《诗经·召旻》载:“天降罪罟,蟊贼内讧。昏椓靡共,溃溃回遹,实靖夷我邦。”《召旻》主要叙述的是周幽王不施行仁政,做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使得国家统治受到威胁,不仅遭到其他国家的侵犯,而且国内的不安因素也趁机抬头,使国家内忧外患。这里的“贼”就是指在国家危难时于国内趁机作乱的人。《诗经疏义》对“蟊贼”这样解释:“言此蟊贼,昬椓者,皆溃乱邪僻之人。而王乃使之治平,我邦所以致乱。”由此可知“蟊贼”指以下犯上,进谏谗言导致国家混乱的人。这里的“贼”并不是触犯法律、偷取他人钱财的小偷,而是无视国家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引起国家“内讧”、作乱叛国的人。
《诗经·召旻》中出现的“贼”是由于统治者统治不当,导致国内盗贼叛乱。《季秋纪第九》载:“行冬令,则国多盗贼,边境不宁,土地分裂;行春令,则暖风来至,民气解堕,师旅必兴。”这里的“贼”指的是由于统治者没有制定适合国家的政令,导致国内“贼”人横生,边境动荡不安,威胁国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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