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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正不阿、扶危济困和尽职尽责
——伦理学视阀下朱熹谋事之忠的主要内涵

2021-03-07欧阳辉纯

武陵学刊 2021年2期

欧 阳 辉 纯

(1.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2.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永州历史文化研究所,湖南 永州 425000)

美国学者田浩教授指出,朱熹是个致力于研究道德价值的哲学家,而且认为其道德价值在经典中表达得最为明确[1]。忠德是朱熹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他的忠德理论是建立在“天理”基础之上,其内容主要包括做人之忠和谋事之忠等方面。朱熹的做人之忠主要彰显德性伦理学的维度,谋事之忠主要彰显规范伦理学的维度。谋事之忠包括:持正不阿、扶危济困和尽职尽责三个方面。持正不阿是指谋事之忠的态度和原则,扶危济困是谋事之忠的宗旨和目的,尽职尽责是谋事之忠的方法和途径。

一、持正不阿

正即正义。墨子说:“义者,正也。何以知义之为正也?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我以此知义之为正也。”(《墨子·天志下》)忠,往往与公、正、直等意义相近或相通。因此,持正不阿,就是“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韩非子·饰邪》卷五)。《忠经》说:“邪则不忠,忠则必正,有正然后用其能。”(《忠经·广为国章第十一》)这强调的是忠德的善意。

持正不阿是指道德行为主体在面对外在的客观世界时,体现出来的守死善道、伸张正义、不奴颜媚骨的道德精神和伦理气质。孔子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孔子还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孟子说:“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孟子·梁惠王上》)这是持正不阿精神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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