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留待小说《杀人时间》的叙事艺术
2021-03-07张梦琪
文化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小说
张梦琪
鲁西作家留待的中篇小说《杀人时间》发表在《十月》杂志2015年第4期,与许多山东作家惯常于传统的乡土文学创作不同,留待的作品独树一帜,充盈着丰富的奇幻想象力。《杀人时间》讲述了唐城里“我”的哥哥为给死去的母亲复仇而设计并实施的一场“杀人行动”,同留待的其他作品一样,这篇小说在叙事艺术上独具个性,体现出极强的叙事控制感,下文笔者将试从叙事视角、叙事时序、情节安排三方面分析。
一、灵活多变的叙事视角
留待非常注重运用叙事视角,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引用卢伯克的话说:“说到小说的技巧,最关键最复杂的方法问题……我认为就是视角的问题——也就是叙述者决定跟故事采取什么样的关系的问题。”[1]在《杀人时间》中,留待使用了三种视角交叉叙事:一是叙事者的全知全能视角,二是第一人称“我”的限知视角,三是第三人称“我哥哥”的限知视角。
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是小说的叙述者,小说围绕“我”对往事的追忆徐徐展开;同时,“我”也是被叙述者,是整个杀人过程的感知者。“我”的叙事视点并不固定,可以在故事内外自由出入,兼具切身性和距离感。从“我”的视角来看,即便能知道哥哥的成长经历,却不知道哥哥多年不回家的真正原因和心理活动。这样一个视角为小说留下许多空白,同时制造了悬疑气氛。“我”作为杀人行动的参与者,在叙述时受到了角色身份的限制。例如:哥哥为什么连跑七八回林场,反复催促“我”与谈了没两个月的女友结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