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旨归、精神取向与生成路径
——论刘震云小说的审丑书写
2021-03-07赵树勤
武陵学刊 2021年4期
赵树勤,张 明
(1.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1;2.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学院,湖南永州 425000)
文学的本质是审美的艺术,丑这一样式亦属于此范畴之内。即使审丑会带来人的厌恶感,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厌恶感滋生的同时会带来审美快感的“高峰体验”。童庆炳曾指出:“‘美玉出乎丑璞’,并非指美直接来源于丑,而是说丑乃是美的一个背景和条件。”[1]在这里美依然是最终鹄的,只不过需要丑的陪衬去强化。事实上,丑是美的他者和镜像,以其多面性把人生无奈与辛酸的悲剧用滑稽幽默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果说美好是一种人人都向往抵达的圣地,那么丑陋或许可以说是一种众人摒弃而躲避的“缺陷”美,甚至是“形式的意识形态”[2]。
在刘震云的作品中,对于丑言丑语、丑人丑事的描写呈现出一种普遍性的关注。当然,审丑的书写不仅仅属于刘震云一个人的偏爱,在莫言、余华和马原等先锋作家笔下同样有着各色迥异的展示。不同的是,“审丑是刘震云小说创作一以贯之的写作态度”,并且“这种审丑大大加强了作品对现实的批判精神”[3]。尽管如此,对于刘震云小说中的“审丑”问题,学界却少有评论者进行探讨。需强调的一点是,刘震云的作品中并非是丑态的一味停滞或者固守,毕竟写作者本身也会随着年龄与写作的累积而试图涤新自我的“手艺”,如其初期的《瓜地一夜》《乡村变奏》《塔铺》等作品中,就有着虽不无伤感但却诗意苍凉的“丑”的表达,“犹如一幅纸剪的画影”[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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