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孔子言利的古典道义原则
——以《论语》“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章为中心

2021-03-07刘崧

武陵学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孔子语言

刘 崧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433)

《论语·子罕》篇首章记曰:“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对这句话的解释,千载以来,众说纷纭,难有定论。窃以为,此语对领会孔子思想之主旨大义,极关要害,切不可囫囵吞枣,虚晃而过。本文拟围绕这句话的释读问题,重点阐释孔子言利的古典道义原则,以期呈现孔子思想的一个重要面向,就教于贤达。

一

对这句话之解读的分歧,焦点集中在“与”字的理解上。《论语》诠释史上主要有两派观点。一派观点认为,“与”字是并列连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和”,孔子罕言的是利、命、仁三者。这派观点在古代的主要代表有何晏、皇侃、朱熹,以及近代以来的刘宝楠、程树德、杨树达、杨伯峻、杨逢彬等人。另一派观点认为,“与”字是动词,有赞许、认同、遵从之义,孔子罕言的只是利,对命与仁则持赞许、认同之态度。这一派观点在古代的主要代表有《四书辨疑》《学斋占毕》《论语补疏》等著作,近代以来持这一观点的知名学者有康有为、钱穆、李泽厚等人,以及日本近代的一批学者。以下分别摘引两派观点的精要部分,以便展开讨论。

先看第一派观点。何晏《论语集解》云:“罕者,希也。利者,义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寡能及之,故希言也。”[1]652何晏对利、命、仁三者的解说,规定了后人对这三个字的基本理解方向。皇侃《论语义疏》云:“言者,说也。利者,天道元亨,利万物者也。与者,言语许与之也。命,天命,穷通夭寿之目也。仁者,恻隐济众,行之盛者也。弟子记孔子为教化所希言,及所希许与人者也。……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孔子语言
孔子请你加入群聊
你好,孔子
孔子的一生
孔子的一生
语言是刀
让语言描写摇曳多姿
多向度交往对语言磨蚀的补正之道
我有我语言
孔子在哪儿
论语言的“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