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基本理论问题审思
——基于《课程标准》运动能力、健康行为的辨正
2021-03-06熊文
体育科学 2021年11期
熊 文
(华东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
随着核心素养在国内外教育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2014年12月,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启动,其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提出并融入核心素养。在此背景下,《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课标》,如涉及其他版本则另指明)提出了将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作为学科的三大核心素养。三大核心素养的提出无疑是此次课标修订的重要成果,对指导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的开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且由于该版《课标》核心素养的适用范围在某种意义上被扩展至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乃至(学校)体育学科,故此三大核心素养的提出又被视为新时代我国学校体育的核心主题和重要特色。但综观之,这三大核心素养的提出和界说也暴露诸多理论不足、缺陷和局限。限于篇幅,本文只对其中的“运动能力”和“健康行为”两大核心素养所表现的形式逻辑、价值定位及外在效度等基本理论问题予以审视和反思。这些问题不仅存在于“形而上”的思辨或元理论层面,也对相关核心素养的贯彻和落实造成困扰和不利影响。从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主要针对“体育学科核心素养”进行了较多的一般性探讨,但相关研究未结合《课标》所提出学科核心素养的基本理论问题而展开。
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不仅指向本课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也体现或渗透于《课标》分目标及具体内容中,对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开展和践行发挥着导向性和操作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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