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一体化整合绩效研究
2021-03-05张珺茹沈玉玲吴海波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张珺茹,沈玉玲,吴海波
(江西中医药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330004)
为贯彻国家改革要求,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医保政策,地处苏南腹地的县级句容市自2018年起开始着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度整合至今,取得了不小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深入剖析影响制度整合效果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可谓势在必行。
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一体化整合现状
隶属江苏省镇江市的句容市,分别自2003、2007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但两种制度自实施起就坚持分设管理,新农合归句容市卫计委管理,居民医保归人社局管理。由于句容市城乡发展不平衡,且二元化经济结构突出,因此,两种制度的分设,导致在筹资标准、保障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公平现象突出[1]。
为解决两种制度分设带来的种种问题,该市于2017年7月起着手两种制度的整合工作,将新农合的人员、信息、数据等由市卫计委全部划转至市人社局,统一了对两种制度的管理、经办和运行。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整合,打破了原有的分散格局,为构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2]。
(一)设立统一的起付线和封顶线
句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在起付线上做出了较大改变。不同于以往简单设置500元-1500元不等的起付线,而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统一的起付标准,即市级及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以500元为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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