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视域下优质受教育权的逻辑机理和实现路径
2021-03-05唐淑艳龚向和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1年6期
唐淑艳 龚向和
摘 要:优质受教育权是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之权利话语的转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現实性需要是人本身发展的需要,优质受教育权是实现这种需要的基础。优质受教育权根源于人的社会属性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优质受教育权提供了内生动力。优质受教育权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教育生活需要的一种权利诉求,国家负有积极为每个公民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教育的义务。国家通过物质给付义务、教育服务义务和制度保护义务的履行来推动、促进、保障优质受教育权的实现。
关键词:优质受教育权;逻辑机理;国家义务;美好生活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448(2021)06-0128-09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转型,习近平同志号召全党把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美好生活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主题和初心本色。教育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人民对美好教育生活的需求体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教育改变生活,教育的主要价值目标是衡量生活质量的标准,保障人人拥有美好生活的能力。自2017年至2021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依次提出“要办好公平优质的教育”[1](P33),“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P35),“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3](P34),“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的提升”[4](P21),“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5](P32)。可见,相比2017年,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我国政府工作报告对教育的要求是从“有质量”到“更有质量”,再到“更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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